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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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张世超
留言时间2024-06-17
留言标题居民用水
留言内容新安镇树林子乡多年来经常供水不足,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水。水费按照一整年来收取,但是供水的时间却大打折扣,一年中累计停水时间接近半年。
回复时间2024-06-18
回复人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好,经核查,供水方面。新安镇供水主要依靠新安供水厂和长胜供水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站设计供水量为人饮需求。近年来,由于农户养殖牲畜逐年增加,加之有部分村民用自来水浇菜园子地,用水量不断增大,虽然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等对部分管网进行了改造,但6月份到10月份,处于供水末端的部分村、社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水费收取方面。根据《关于核定我旗农村牧区饮水工程供水区域指导水价的通知》(乌水发〔2019〕3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每户每年收取160元水费。我旗高度重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下一步,责成水利局、新安镇进一步加大供水保障项目争取力度,切实有效推进新安镇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逐步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对部分村民违规浇园子地行为,责成新安镇要加大查处工作,引导居民节约用水,缓解用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