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拉特前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立足法治乌拉特前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协同发力,全面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乌拉特前旗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乌拉特前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之年,乌拉特前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旗委的中心工作,高质量统筹推进我旗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从全局出发,系统部署、周密安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印发了《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依法治旗六方面二十七项具体工作任务,压实各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律素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履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学法,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效提高了干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为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检验学法成效,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头雁”示范效应、带头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3月底,我旗依法治旗办联合宣传部印发了《乌拉特前旗2023年法治建设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在全旗营造浓厚的示范创建氛围,助力巴彦淖尔市争创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今年六月和十月,根据《乌拉特前旗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共乌拉特前旗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在司法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两次共84名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多方面法律法规。侧重检验领导干部对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用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打通数据堵点,全力抓好“一网办”。坚持以“一网通办”为统领,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梳理公布旗级政务服务事项1770项,入驻大厅36个部门、1728项事项,推动全旗17个部门388个事项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精简流程时限,全面推行“一次办”。聚焦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水电暖气联合过户、新生儿一件事等企业全过程、群众生命全周期涉及的高频事项,组建“一次办”专区和项目手续帮代办专窗,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业务事项予以整合归并,实现了140件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材料、环节、时限均减少50%以上,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三是坚持用户思维,拓展提升“掌上办”。以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推动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等48类53项电子证照可“掌上调取”,并在大厅全面推行免证办模式,推进业务办理“零跑动”。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全旗各单位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汇总后报送。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发的《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加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乌拉特前旗司法局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治旗考核”等工作,及时督查并掌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运用情况,切实解决了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自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出了及时整改,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7月24日至25日,乌拉特前旗司法局组织18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第一期)培训班,组织完成旗本级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和更换,注销、回收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执法证件,现已完成802名执法人员证件更换工作。同时,利用已建成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中心组织2023年旗本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共计55人参考,通过率为91%以上。旨在加强全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通过考试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入口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监督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我旗1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百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四是积极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措施。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再次梳理、编制了涉及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等单位的94条旗本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23条旗本级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并于9月在旗政府网站公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相关工作。五是成立执法监督办公室,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所联动。组织11个苏木镇司法所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推动苏木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夯实苏木镇行政执法协调人员力量,有序开展监督指导苏木镇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六)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全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3年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4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达到了去年同期的四倍多,呈现爆发式增长,在目前办案人员缺少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实现了案件文书全流程审签,案件集体讨论全覆盖,依法依规、认真用心办好每一起复议案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截至目前,我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审核新增执法人员考试资格,清理核查“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完善执法部门、主体和人员信息,推进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将“法务通”和“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使用情况列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年度“依法治旗”考核指标中,对执法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加强指导和监督力度,督促各执法单位按要求使用“法务通”在线办案和做好“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信息案件录入工作,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
(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基层调解。整合多方力量全旗形成以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中心,苏木镇综治中心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村(居)民小组和网格员为触角,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支撑的大调解网络。我旗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2个,其中苏木镇调委会11个,社区调委会15个,嘎查村调委会9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460名,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截至目前,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715起,共涉及金额520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旗司法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建成了覆盖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家,苏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家,村嘎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8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已实现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合理、基础装备配备齐全、岗位和人员设置合理、服务项目较为完备、日常管理严格有序、法律顾问团队全覆盖。2022年“乌拉特前旗法律援助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期内旗司法局按照标准化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3年1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试点专家组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为依据,从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实施与改进、建设成效等方面对试点项目进行了评估,我局法律援助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八)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
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列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在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领导提升班等培训中均开设课程,全旗广大干部法治思维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同时,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28民法典宣传月、6· 5世界环境日、民族法治宣传周和民族政策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企业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共计300余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向群众发放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丛书15000余册、各类法治宣传单50000余份、各种普法宣传品25000余件,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全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旗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然存在短板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干部依法治理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未能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不平衡。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及时按照要求通过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不统一,部分单位存在多头公示现象。三是基层法制审核力量薄弱。各单位虽然设立了政策法规股、法制员,但是专业人员、专职人员配备不足,难以适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际需要。四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形式轻实效,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行政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旗将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委、旗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及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标找差、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全要素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推动“一次办”扩面,不断拓展“掌上办”功能,持续提升“帮您办”服务效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化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体系全面完善。
(四)全力推动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以基层司法所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五)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等制度,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为促进依法办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