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市和我旗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培养树牢法治思维,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教育,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分解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印发了《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促进执法、服务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教育。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四是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特别要求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决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一是交通运输窗口已全部使用“综合一窗”受理及办理,便民事项可全程网办,接入旗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办理事项15项,其中5个事项完成电子证照关联,同时实现“ 一件事一次办”1项、容缺受理2项、保留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项,“蒙速办”移动端接入交通运输特色应用事项2项。推动落实道路运输“跨省通办”业务1项,受理业务3446件,办结率达到98.87%。二是压缩办理时限,推出从业资格证到期换证短信“温馨提示”告知服务及“周末不打烊”政务服务。三是清理取消证明事项,取消在办理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时所需要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四是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在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公路建设等行业监管中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2022年共制定部门内抽查工作计划8项,抽查任务10项;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6项,抽查任务5项,上述抽查结果均在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公示。
三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化环境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在制定修改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进一步畅通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二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安排专题学习,建立定期调度的长效机制,参加市局举办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覆盖率均达到100%。
四、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二是清理不符合宏观政策一致性要求和制约统一大市场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要求上报并进行公示。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及时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行政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和应对工作,确保系统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按照市局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2021—2023年)》、通过专题讲座、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现场测试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对全旗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与整改,并邀请市交通运输专家对《行政处罚法》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旗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执法
水平。三是全面开展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先后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部署推进会议4次,组织基层执法单位围绕专项行动,扎扎实实开展学习研讨、自查自纠、开门纳谏、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5次,对7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同时,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和例会形式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全系统组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6次、举办政治理论学习3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4期、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6次。通过自查自纠和开门纳谏,共查摆问题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智能“法务通”设备配备和使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目前已配发6套“法务通”移动执法智能终端。五是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在交通运输领域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编制完善“四张清单” (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实行轻微免罚严宽结合原则,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让执法有温度,更有力度。
六、推进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在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提高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守信、践诺、履约意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及时通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信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充分运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和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渠道,加大问题线索举报收集和处理力度,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有人盯、有人办,强化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治理。今年以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共受理68件,其中咨询限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9.83%。
七、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单位办公场所、政务服务窗口、基层执法站所、车站码头、收费站等场所,发放普法宣传单1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5人次,走访宣传企业20余家,宣传覆盖公交车40余辆、客运班线车辆20辆、出租汽车400余辆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展示交通运输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全面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八、下一步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履行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部署推进,抓好落实落地。
(二)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实效性,领导干部带头学,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运行,确保凡决策行为均依法定职权,凡决策过程均经法定程序,凡决策结果均有法律保障,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大力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五)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并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水平。
(六)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具体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八)加强普法宣传,探索和推行普法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法规规章制定、修订等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解读法律内涵,扩大社会参与。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