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规划,研究地方商务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我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乌拉特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乌拉特前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二)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 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旗的经贸谈判。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我旗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七)负责全旗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和“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乌拉特前旗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
(十八)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
4.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全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2)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5.产业扶贫工作的职责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资金安排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地区重点培育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重点抓好贫困地区的电商扶贫工作,加快搭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物流资源,开展电商培训,推动农畜产品网上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
二、内设机构
旗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
负责人:王耀亭 联系方式:0478-3212721
(二) 工业经济运行办。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
负责人:张 晨 联系方式:0478-3264526
(三) 投资规划办。组织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工业园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问题。指导重点园区建设,协助工业园区开展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徐超 联系方式:0748-3238536
(四) 节能与综合利用办。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协调稀土行业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永亮 联系方式:0478-3262762
(五) 行业管理办。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承担化工、冶金、建材(含新型建材)、石墨等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市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负责人:郭军 联系方式:0748-3216742
(六) 基础产业办。研究拟订全旗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拟订全旗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旗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负责行业监管。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
负责人:李永亮 联系方式:0478-3262762
(七)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办。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旗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负责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维护、信息把关工作。
负责人:巴亚力格玛 联系方式:0478-3216742
(八) 中小企业办。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旗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研究推进全旗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领域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并督促检查上述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培训、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建台账建立等工作;承担并落实旗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曹杰 联系方式:0478-3216742
(九) 外贸和外资办。牵头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负责执行上级关于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牵头推动全旗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负责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拟订全旗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并组织实施。受委托办理国际货代企业备案。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负责旗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和转报。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承担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初审和转报。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团组审核和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邀请函核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政策。负责全旗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依法核准、备案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研究商务领域相关政策和商务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人:高 娃 联系方式:0478-3267996
(十) 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办。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组织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拟订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小红 联系方式:0478-3267996
(十一) 供销合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监督基层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受委托负责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负责组织全旗农畜产品及副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工作,建立健全营销网络,促进农牧民增收;预测分析农畜产品市场,发布市场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流通协会的组建工作。负责全旗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调研论证等工作。负责全旗供销社系统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协会的资料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实施对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的竞聘工作。组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做好为上级社和下级社的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雪飞 联系方式:0478-3267996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412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721
负责人:韩永恩
一、主要职责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规划,研究地方商务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我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乌拉特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乌拉特前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二)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 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旗的经贸谈判。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我旗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七)负责全旗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和“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乌拉特前旗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
(十八)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
4.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全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2)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5.产业扶贫工作的职责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资金安排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地区重点培育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重点抓好贫困地区的电商扶贫工作,加快搭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物流资源,开展电商培训,推动农畜产品网上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
二、内设机构
旗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
负责人:王耀亭 联系方式:0478-3212721
(二) 工业经济运行办。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
负责人:张 晨 联系方式:0478-3264526
(三) 投资规划办。组织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工业园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问题。指导重点园区建设,协助工业园区开展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徐超 联系方式:0748-3238536
(四) 节能与综合利用办。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协调稀土行业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永亮 联系方式:0478-3262762
(五) 行业管理办。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承担化工、冶金、建材(含新型建材)、石墨等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市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负责人:郭军 联系方式:0748-3216742
(六) 基础产业办。研究拟订全旗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拟订全旗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旗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负责行业监管。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
负责人:李永亮 联系方式:0478-3262762
(七)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办。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旗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负责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维护、信息把关工作。
负责人:巴亚力格玛 联系方式:0478-3216742
(八) 中小企业办。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旗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研究推进全旗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领域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并督促检查上述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培训、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建台账建立等工作;承担并落实旗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曹杰 联系方式:0478-3216742
(九) 外贸和外资办。牵头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负责执行上级关于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牵头推动全旗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负责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拟订全旗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并组织实施。受委托办理国际货代企业备案。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负责旗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和转报。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承担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初审和转报。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团组审核和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邀请函核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政策。负责全旗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依法核准、备案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研究商务领域相关政策和商务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人:高 娃 联系方式:0478-3267996
(十) 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办。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组织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拟订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小红 联系方式:0478-3267996
(十一) 供销合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监督基层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受委托负责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负责组织全旗农畜产品及副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工作,建立健全营销网络,促进农牧民增收;预测分析农畜产品市场,发布市场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流通协会的组建工作。负责全旗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调研论证等工作。负责全旗供销社系统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协会的资料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实施对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的竞聘工作。组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做好为上级社和下级社的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雪飞 联系方式:0478-3267996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412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721
负责人:韩永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