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统计局,位于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9楼,机构性质属行政机关单位,核定编制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2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柳源(局长):主持统计局及党组全面工作。(联系方式:0478- 2651722)
王友廷(常务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常务工作,抓好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分管统计调查中心、农村牧区经济统计股、社会事业统计股;负责与市调查队各专业科室和市局投资科、社会科、城乡调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联系对接;负责联系对接包联的大佘太牧场;负责协调推动上级安排的矿山和林草整治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方式:0478-2651721)
李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分管综合股、办公室、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统计股、工业交通和能源统计股、执法监督股,统筹协调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与市局综合科、办公室、工业科、商贸科、服务业科、能源科、执法监督科、普查中心、计算中心等联系对接;负责联系对接包联的振兴社区;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旗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旗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旗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旗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旗情旗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旗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垫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
(七)依法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旗统计业务培训。
(八)负责拟订全旗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旗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苏木镇、农牧渔场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机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等;
3、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老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
4、管理全旗统计部门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和机关本级经费;
5、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承担机关会计核算和全旗统计系统的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7、负责各类来文来电收登、分批、传阅区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的章管理;
8、对全旗经济社会还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为旗委、旗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9、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分析工作;
10、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2、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13、开展统计用行政区划和城乡划分
14、开展统计用区化代码和城市属性代码更新维护;
15、探索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协调各专业股室队做好统计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16、开展统计信息交流,做好内蒙古统计年鉴、市统计局年鉴、扩权强县、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统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17、定期公布全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组织编发乌拉特前旗年鉴、《统计月报》 和统计分析等刊物,管理统计微讯公众服务平台;
18、协调、指导全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部门工作;
19、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
2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0478-2251017
(二)工业交通与能源统计股
1、组织开展全旗规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月度调查工作规上工业企业财务状沉月度统计调查工作和全旗能源统计调查工作;
2、组织开展全旗工业企业景气状况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季度统计调查工作;
3、组织开展全旗规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统计调查季报和年报工作;
4、组织开展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规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景气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公经济、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的年度统计调查工作;
5、组织各规上和规下调查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检查和指导;
6、完成国家、自治区统计制度规定的能源与环境统计报表任务;
7、定期完成向党政两办及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工业、能源数据资料和分析材料的任务;
8、协助抓好全旗乡镇统计站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9、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提供对策建议;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园园 联系电话:0478-2251109
(三)社会事业股
1、投资专业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全旗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筑业统计调查工作,审核、查询、汇总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组织开展全旗固定资产投资新上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审核入库工作;
(3)负责500 万元以上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单位的布置、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工作;
(4)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培训,及时调研、核查企业投资项目运行情况;
(5)参照市统计局投资科的业务范国,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人口科技劳资专业职责
(1)组织开展全部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
(2)组织开屣全旗私营单位和典型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3)组织开展全旗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全旗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5)开展全旗妇女儿童两个纲要监测统计年报工作;
(6)组织实施 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科技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
(7)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社会、科技、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8)开展社会、科技有关情况分析研究,提供对策建议;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行业和基层统计工作;
(10)完成企业一套表中,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劳动工资相关报表和规模以下样本单位的劳动工资相关报表任务;
(11)参照市统计局社会科的业务范围,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数管中心业务职责
(1)负责全旗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3)制定全族统计信息系统数据处理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全旗统计信息系统的专业数据库;
(4)负责全旗统计系统网络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旗局人 员的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培训;
(6)负责对苏木镇、农牧渔场统计站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等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7)参照市统计局数管中心的业务范国,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4、普查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编办、民政、工商、税务等都门的行政登记资料。维护更新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
(2)负责全市工业、建统业、房地产业、贸易业、服务业区 5000万元以上画定游产较游在建项自单位中,符合由盐木单位台承库进入,—在表”联网立报西合报送数据单位的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报入库工作;
(3)负责“一套表” 联网直报平台中,因不符合继续在平台报送数据的要求而需要剔除出库单位的退库工作;
(4)负责个体经营户名录库单位的更新、维护及数据收集、审核工作;
(5)负责“一套表”基本单位年报审核上报工作;
(6)参照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的业务范国,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毕文达 联系电话:0478- 2251881
(四)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统计股
1、服务业文化产业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及内容,建立和运行服务业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开展服务业部门统计调查工作;
(2)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经营及财务指标月度、年度报表的联网直报和数据质量审校:
(3)组织开展全旗“四上”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 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4)组织开展规模以 下服务业、全旗文化及相关产业的 季度统计调查;
(5)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及财务指标月度报表的 联网直报和数据质量审核;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商贸统计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全旗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企业 经营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2)组织开展全旗外经外贸统计调查工作;
(3)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零贸易、祖肃餐饮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3、协调抓好全旗现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4、开展商贸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提供对策建议。
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0478- 2251017
(五)执法监督股
1、组织实施全旗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3、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
4、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5、承担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人:张园园 联系电话:0478-2251109
(六)农村牧区经济统计股
1、组织实施畜禽全面调查以及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调查任务
2、组织开展国家和自治区、市统计局布置的农林牧渔业生产、增加值、中间消耗及农村牧区基本情况等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工作;
3、组织实施全旗县城经济统计调查工作
4、组织实施全旗夏季农牧业普查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旗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专项调查;
6、组织实施全旗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小麦测产等相关统计调查;
7、协助抓好全旗乡镇统计站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照海 联系电话:0478-2251894
(七)统计调查中心
1、负责为局机关业务开展提供政务辅助和技术支持,负责统计业务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2、承担全旗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统计普查有关工作。
3、负责统计分析、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城市统计调查任务。
4、承担全旗农牧业调查,负责开展县域经济统计工作。
5、承担全旗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6、承担全旗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工作。
7、承担全旗劳动力调查。
8、承担全旗城镇居民收支调查;开展城镇居民收入支出统计,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样本轮换工作,负责记账户的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蔚跃 联系电话:0478- 2651259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 2651722
负责人:柳源
乌拉特前旗统计局,位于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9楼,机构性质属行政机关单位,核定编制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2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柳源(局长):主持统计局及党组全面工作。(联系方式:0478- 2651722)
王友廷(常务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常务工作,抓好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分管统计调查中心、农村牧区经济统计股、社会事业统计股;负责与市调查队各专业科室和市局投资科、社会科、城乡调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联系对接;负责联系对接包联的大佘太牧场;负责协调推动上级安排的矿山和林草整治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方式:0478-2651721)
李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分管综合股、办公室、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统计股、工业交通和能源统计股、执法监督股,统筹协调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与市局综合科、办公室、工业科、商贸科、服务业科、能源科、执法监督科、普查中心、计算中心等联系对接;负责联系对接包联的振兴社区;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旗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旗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旗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旗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旗情旗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旗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垫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
(七)依法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旗统计业务培训。
(八)负责拟订全旗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旗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苏木镇、农牧渔场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机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等;
3、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老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
4、管理全旗统计部门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和机关本级经费;
5、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承担机关会计核算和全旗统计系统的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7、负责各类来文来电收登、分批、传阅区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的章管理;
8、对全旗经济社会还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为旗委、旗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9、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分析工作;
10、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2、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13、开展统计用行政区划和城乡划分
14、开展统计用区化代码和城市属性代码更新维护;
15、探索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协调各专业股室队做好统计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16、开展统计信息交流,做好内蒙古统计年鉴、市统计局年鉴、扩权强县、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统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17、定期公布全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组织编发乌拉特前旗年鉴、《统计月报》 和统计分析等刊物,管理统计微讯公众服务平台;
18、协调、指导全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部门工作;
19、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
2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0478-2251017
(二)工业交通与能源统计股
1、组织开展全旗规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月度调查工作规上工业企业财务状沉月度统计调查工作和全旗能源统计调查工作;
2、组织开展全旗工业企业景气状况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季度统计调查工作;
3、组织开展全旗规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统计调查季报和年报工作;
4、组织开展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规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景气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公经济、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的年度统计调查工作;
5、组织各规上和规下调查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检查和指导;
6、完成国家、自治区统计制度规定的能源与环境统计报表任务;
7、定期完成向党政两办及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工业、能源数据资料和分析材料的任务;
8、协助抓好全旗乡镇统计站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9、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提供对策建议;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园园 联系电话:0478-2251109
(三)社会事业股
1、投资专业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全旗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筑业统计调查工作,审核、查询、汇总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组织开展全旗固定资产投资新上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审核入库工作;
(3)负责500 万元以上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单位的布置、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工作;
(4)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培训,及时调研、核查企业投资项目运行情况;
(5)参照市统计局投资科的业务范国,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人口科技劳资专业职责
(1)组织开展全部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
(2)组织开屣全旗私营单位和典型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3)组织开展全旗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全旗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5)开展全旗妇女儿童两个纲要监测统计年报工作;
(6)组织实施 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科技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
(7)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社会、科技、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8)开展社会、科技有关情况分析研究,提供对策建议;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行业和基层统计工作;
(10)完成企业一套表中,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劳动工资相关报表和规模以下样本单位的劳动工资相关报表任务;
(11)参照市统计局社会科的业务范围,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数管中心业务职责
(1)负责全旗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3)制定全族统计信息系统数据处理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全旗统计信息系统的专业数据库;
(4)负责全旗统计系统网络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旗局人 员的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培训;
(6)负责对苏木镇、农牧渔场统计站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等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7)参照市统计局数管中心的业务范国,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4、普查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编办、民政、工商、税务等都门的行政登记资料。维护更新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
(2)负责全市工业、建统业、房地产业、贸易业、服务业区 5000万元以上画定游产较游在建项自单位中,符合由盐木单位台承库进入,—在表”联网立报西合报送数据单位的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报入库工作;
(3)负责“一套表” 联网直报平台中,因不符合继续在平台报送数据的要求而需要剔除出库单位的退库工作;
(4)负责个体经营户名录库单位的更新、维护及数据收集、审核工作;
(5)负责“一套表”基本单位年报审核上报工作;
(6)参照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的业务范国,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毕文达 联系电话:0478- 2251881
(四)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统计股
1、服务业文化产业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及内容,建立和运行服务业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开展服务业部门统计调查工作;
(2)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经营及财务指标月度、年度报表的联网直报和数据质量审校:
(3)组织开展全旗“四上”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 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4)组织开展规模以 下服务业、全旗文化及相关产业的 季度统计调查;
(5)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及财务指标月度报表的 联网直报和数据质量审核;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商贸统计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全旗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企业 经营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2)组织开展全旗外经外贸统计调查工作;
(3)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零贸易、祖肃餐饮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3、协调抓好全旗现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4、开展商贸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提供对策建议。
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0478- 2251017
(五)执法监督股
1、组织实施全旗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3、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
4、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5、承担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人:张园园 联系电话:0478-2251109
(六)农村牧区经济统计股
1、组织实施畜禽全面调查以及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调查任务
2、组织开展国家和自治区、市统计局布置的农林牧渔业生产、增加值、中间消耗及农村牧区基本情况等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工作;
3、组织实施全旗县城经济统计调查工作
4、组织实施全旗夏季农牧业普查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旗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专项调查;
6、组织实施全旗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小麦测产等相关统计调查;
7、协助抓好全旗乡镇统计站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照海 联系电话:0478-2251894
(七)统计调查中心
1、负责为局机关业务开展提供政务辅助和技术支持,负责统计业务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2、承担全旗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统计普查有关工作。
3、负责统计分析、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城市统计调查任务。
4、承担全旗农牧业调查,负责开展县域经济统计工作。
5、承担全旗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6、承担全旗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工作。
7、承担全旗劳动力调查。
8、承担全旗城镇居民收支调查;开展城镇居民收入支出统计,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样本轮换工作,负责记账户的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蔚跃 联系电话:0478- 2651259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 2651722
负责人: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