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6楼、8楼,共有办公室20间,占地面积850平方米,机构性质属国家机关单位,核定编制人员8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64人;内设9个股室,7个二级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旗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全旗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拟订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制度以及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和配合考古工作以及重大项目的实施。负责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配合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七)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乌拉特前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品和纪念品开发。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监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旗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人才、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协调全旗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与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旗电影放映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旗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推进全旗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指导、推进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创新发展,制定全旗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对全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全旗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市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程,管理全旗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制度草案。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建设,以及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文体旅游广电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
负责人:高跃 联系电话:0478-3212416
(二)市场管理股。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全旗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配合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协调督办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负责指导、监督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旗性文化体育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全旗导游参加资格、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伊拉力图 联系电话:13848685005
(三)产业发展股。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工作。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负责人:林瑜 联系电话:0478-3212416
(四)文化艺术股。拟订全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及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文化公益服务项目和工程。指导群众文化和专业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站(中心、室)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指导全旗艺术创作和艺术培训,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大型文艺活动和艺术展演等。
负责人:吕利 联系电话:0478-3248508
(五)文化遗产保护股。拟订全旗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评审等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全旗文物保护、研究、管理、抢救、维修、展览、宣传等业务工作,承担全旗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遗址的保护管理,协调配合全旗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旗博物馆展览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开展全旗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配合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宣传、策划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都达古拉 联系电话:0478-3212416
(六)科技和信息股。指导、推进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创新发展,制定全旗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转化推广,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指导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全旗广播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拟订全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技术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拟订全旗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工作。指导、推进全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全旗广播电视“户户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国内卫星接收设施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旗政府所制订的文体旅游广电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新媒体网络及智慧文体旅游广电项目的策划、实施;推进本地区智慧文体旅游广电系统设计、建设、应用和软件开发,承担文体旅游广电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李雷 联系电话:18604781215
(七)传媒管理股。监管全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及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信息网络、交互式网络电视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开展融媒体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
协调全旗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旗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全旗广播电视节目内容。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更新完善各类宣传资料。负责全旗电影放映工作。
负责人:徐金川 联系电话:0478-3605246
(八)资源开发股。承担全旗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景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旗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承办全旗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
负责人:张海东 联系电话:13947892206
(九)体育股。制定全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旗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管理指导全旗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研究制定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竞赛计划,制定实施全旗性体育竞赛规程。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全旗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全旗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苏隆嘎 联系电话:0478-3269931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6楼、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416
负责人:刘嘉耘
乌拉特前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无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科级
占地面积:4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26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1人
2012年4月成立副科建制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3月划转旅游行政执法职能,升格为正科建制,更名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授权或委托,在属地行使对综合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
(三)组织本地区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对本地区文化体育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负责对本地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
(五)承担规范全旗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配合参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查办的重大案件工作;
(七)参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
(八)承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指定管辖的案件;
(九)接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考评;
(十)承担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等方面综合性工作。
负责人:乌日娜 联系方式:0478-7936308
(二)监察一大队:除文化体育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以外,侧重于办理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演出市场等方面的案件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
负责人:朝日格 联系方式:0478-7936308
(三)监察二大队:除文化体育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以外,侧重于办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等方面的案件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
负责人:武波 联系方式:0478-7936308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镇政府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36336
负责人:图娅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旅游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参公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科级
占地面积:130.26平方米
建筑面积:130.26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5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旗旅游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相关决策部署,承担对旅游文化方面服务保障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草拟全体旅游发展政策和规划,并协助实施。
(二)承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开发。
(三)指导全体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四)开展全体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营销活动,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市场宣传,推广促销活动。
(五)承担全旗旅游目的地、A级景区、星级接待户、星级饭店、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六)承担旅游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七)开展全旗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八)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九)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联络组织会议、文电处理、公文草拟、实绩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工会、信访、人才、保密、政务信息、业务学习等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
负责人:马永强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二)市场股:主要负责对旅游市场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对本旗旅游企业进行调度、通知、联络、督促督查、旅游调查统计;负责对星级饭店、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对旅行社、导游员服务监管,实时掌握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信息,协调处理旅游投诉;编写旅游市场宣传报道信息;
负责人:张博海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三)宣传股:负责旅游宣传促进工作的策划和组织,旅游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材料的编撰。协助组织和参与旅游资源和线路宣传推广活动、旅游商品展示等。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
负责人:刘雅茹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四)项目股:负责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管理和项目立项审查审报。协助组织旅游商品展示、项目信息的收集和编写,组织参加旅游项目开发洽谈会、博览会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人:张鑫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旗委党政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负责人:杜永禄
乌拉特前旗乌兰牧骑(二级单位)基本概括
一、单位简介
中文域名: 乌拉特前旗乌兰牧骑
主管部门: 乌拉特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 政府
机构规格: 副科级
占地面积: 3200平方米
建筑面积:7657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22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开展公益性演出;
(二)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四)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
(五)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
(六)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七)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
(八)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内设分队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宣传、财务、档案管理、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何旭 联系方式:18247831073
(二)舞蹈队:负责舞蹈排练、编创、文艺演出工作。
负责人:刘娅娜 联系方式:13141787888
(三)戏曲队:包括二人台、爬山调、小戏小品等创作、传承、文艺演出,非遗保护工作。
负责人:李怀光 联系方式:13327083453
(四)声乐队:负责歌曲创作、编排、主持撰稿、文艺演出工作。
负责人:王璐 联系方式:13020467865
(五)器乐队:负责乐队排练、作曲、二人台排练,文艺演出工作。
负责人:丁宇 联系方式:1351478459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安北街文化体育园区乌兰牧骑广场排演中心(艺术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15847852999
负 责 人:肖玉梅
乌拉特前旗文化馆(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文化馆·公益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股级
占地面积:2491平米
建筑面积:2491平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6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致力于民族文化的弘扬和本旗群众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提高。
(二)承担组织、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指导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等专业及业余艺术人才和志愿者服务团体,提高群众文化工作整体水平。
(三)承担开展全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遗文化普查和成果运用,举办各类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完整保存非遗档案资料、资源和收藏项目实物。
(四)承担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升文化服务能力。
(五)策划、组织、举办美术展览、陈列、展示活动。
(六)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上传下达、资料收集、工作总结、考勤管理、文秘工作、档案管理等、宣传报道、财务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沈东方 联系方式13948881441
(二)文艺辅导室:负责策划和组织开展各类大中小型演出活动 、节庆活动、品牌活动、送戏下乡、各类文化艺术赛事;举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器乐等各类培训工作;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开展对外交流、文艺作品创作等工作。
负责人:王梅 联系方式 :13204785150
(三)美术辅导室:策划、组织、举办各类美术、书法展览、展示活动;组织举办书法绘画培训班、讲座等,培养培训业务干部和群众美术骨干;深入基层组织开展系统的美术、书法基础理论学习,推广专业知识和技能。
负责人:王梅 联系方式 :13204785150
(四)文化信息摄影辅导室:负责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信息的搜集、整理、宣传报道工作;数字文化资源、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摄影的普及、培训及辅导工作,组织开展摄影艺术活动。
负责人:高亮 联系方式 :13154783808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室:负责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保存非遗档案资料、资源和收藏项目实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培训、展示、宣传等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遗理论研究、文艺作品创作、课题调研等工作。
负责人:陶格斯 联系方式:1594738985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乌拉特大街文博图书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周六、周日错时免费开放。
联系方式:0478-3213690 13947892206
负责人:张海东
乌拉特前旗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关简介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性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宣传文化系统
机构规格:股级
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岗人员8名
1991年,根据《关于调整加强文物管理委员会的通知》【1991】乌政办128号文件,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调整了文物管理委员会,同文化馆合署办公。
2006年11月16日,根据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21号文件,成立文物管理所。
2011年5月2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登记注册乌拉特前旗博物馆。
2013年,经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乌拉特旗博物馆,加挂乌拉特前旗文物管理所牌子。
2021年3月,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政府办《乌拉特前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决定,调整博物馆机构,文物管理所更名为文物保护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承担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辅助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进行前期文物调查。
(三)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本期范围内的文化遗址保护及古墓葬的发掘整理和研究,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工作,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做好考古勘探工作。
(四)承担文物标本和藏品的征集、收藏、研究工作,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确保文物标本、藏品等安全。
(五)承担本旗境内文物保护、调查、整理、征集、征购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七)提供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社会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八)承担各项参观接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
(九)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十)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股室
无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开放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点:文博图书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正常休息
联系电话:13947872616
负责人:菅强
乌拉特前旗图书馆(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图书馆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建筑面积:4436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7人
乌拉特前旗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新馆于2017年6月搬迁到乌拉特大街文博图书中心4---5层。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保存人类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和精神财富,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图书馆将这些图书资料免费向广大读者提供利用。
(二)开展社会教育,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免费为广大读者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文化活动场地,并开展有关阅读推广活动,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
(三)传递科学情报,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
(四)有序开展阅读延伸服务,扩展服务范围。成立基层分馆,购置图书资源,传递书香,送文化下基层,开展各种公益赠书赠卡等活动。
(五)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活动开展、策划、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王星慧,联系方式:0478-3211028;18404712127
(二)采编室:提供图书采购名单、给图书编目造册、添加电子数据等。
负责人:张斌,联系方式: 0478-3211028;1333701246
(三)财务室:负责图书馆人事及工资,预算、决算、登记固定资产等工作。
负责人:金敖登 联系方式:0478-3211028;15248878878
(四)前勤阵地服务股:负责图书馆内阵地服务工作,包括读者的借还书整理工作。
负责人:贾利花、闫瑞仙 联系方式: 0478-3211028;13847882889、1514887645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开放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乌拉特大街文博图书中心西侧门进入4—5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每周二闭馆。
开放时间:除闭馆外全年无休,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中午12:00-3:00仅自习室开放,下午3:00-6:30),每周二闭馆。
联系方式:0478-3211028;13947882238
负责人:史小琴
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社会体育指导站·公益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股级
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2人
1993年成立乌拉特前旗社会体育指导站,2021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机关提供综合支持保障服务。
(二)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体育文化生活。
(三)承担国有体育文化场馆维护及赛事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推行全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指导开展全旗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
(五)承担推行全民健身纲要,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协助开展全旗国家等级裁判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点的业务建设工作,开展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六)承担协调和开展大型文体赛事活动、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七)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设施维护等工作。
(二)群体竞体部。负责实施全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行政辅助工作。指导开展全旗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
(三)场馆服务保障部。负责国有体育文化场馆的管理维护及赛事活动服务行政辅助工作。
(四)赛事活动部。负责协调和开展大型文体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
(五)文艺创研室。负责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舞台艺术创作、传统戏曲表演、艺术普及和推广、表演艺术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3212416
负责人:杜永禄 0478-3605296
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6楼、8楼,共有办公室20间,占地面积850平方米,机构性质属国家机关单位,核定编制人员8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64人;内设9个股室,7个二级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旗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全旗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拟订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制度以及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和配合考古工作以及重大项目的实施。负责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配合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七)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乌拉特前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品和纪念品开发。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监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旗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人才、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协调全旗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与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旗电影放映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旗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推进全旗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指导、推进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创新发展,制定全旗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对全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全旗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市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程,管理全旗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制度草案。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建设,以及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文体旅游广电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
负责人:高跃 联系电话:0478-3212416
(二)市场管理股。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全旗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配合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协调督办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负责指导、监督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旗性文化体育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全旗导游参加资格、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伊拉力图 联系电话:13848685005
(三)产业发展股。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工作。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负责人:林瑜 联系电话:0478-3212416
(四)文化艺术股。拟订全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及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文化公益服务项目和工程。指导群众文化和专业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站(中心、室)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指导全旗艺术创作和艺术培训,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大型文艺活动和艺术展演等。
负责人:吕利 联系电话:0478-3248508
(五)文化遗产保护股。拟订全旗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评审等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全旗文物保护、研究、管理、抢救、维修、展览、宣传等业务工作,承担全旗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遗址的保护管理,协调配合全旗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旗博物馆展览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开展全旗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配合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宣传、策划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都达古拉 联系电话:0478-3212416
(六)科技和信息股。指导、推进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创新发展,制定全旗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转化推广,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指导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全旗广播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拟订全旗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技术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拟订全旗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工作。指导、推进全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全旗广播电视“户户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国内卫星接收设施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旗政府所制订的文体旅游广电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新媒体网络及智慧文体旅游广电项目的策划、实施;推进本地区智慧文体旅游广电系统设计、建设、应用和软件开发,承担文体旅游广电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李雷 联系电话:18604781215
(七)传媒管理股。监管全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及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信息网络、交互式网络电视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开展融媒体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
协调全旗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旗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全旗广播电视节目内容。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更新完善各类宣传资料。负责全旗电影放映工作。
负责人:徐金川 联系电话:0478-3605246
(八)资源开发股。承担全旗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景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旗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承办全旗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
负责人:张海东 联系电话:13947892206
(九)体育股。制定全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旗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管理指导全旗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研究制定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竞赛计划,制定实施全旗性体育竞赛规程。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全旗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全旗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苏隆嘎 联系电话:0478-3269931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6楼、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416
负责人:刘嘉耘
乌拉特前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无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科级
占地面积:4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26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1人
2012年4月成立副科建制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3月划转旅游行政执法职能,升格为正科建制,更名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授权或委托,在属地行使对综合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
(三)组织本地区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对本地区文化体育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负责对本地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
(五)承担规范全旗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配合参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查办的重大案件工作;
(七)参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
(八)承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指定管辖的案件;
(九)接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考评;
(十)承担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等方面综合性工作。
负责人:乌日娜 联系方式:0478-7936308
(二)监察一大队:除文化体育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以外,侧重于办理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演出市场等方面的案件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
负责人:朝日格 联系方式:0478-7936308
(三)监察二大队:除文化体育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以外,侧重于办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等方面的案件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
负责人:武波 联系方式:0478-7936308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镇政府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36336
负责人:图娅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旅游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参公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科级
占地面积:130.26平方米
建筑面积:130.26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5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旗旅游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相关决策部署,承担对旅游文化方面服务保障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草拟全体旅游发展政策和规划,并协助实施。
(二)承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开发。
(三)指导全体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四)开展全体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营销活动,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市场宣传,推广促销活动。
(五)承担全旗旅游目的地、A级景区、星级接待户、星级饭店、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六)承担旅游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七)开展全旗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八)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九)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联络组织会议、文电处理、公文草拟、实绩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工会、信访、人才、保密、政务信息、业务学习等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
负责人:马永强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二)市场股:主要负责对旅游市场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对本旗旅游企业进行调度、通知、联络、督促督查、旅游调查统计;负责对星级饭店、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对旅行社、导游员服务监管,实时掌握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信息,协调处理旅游投诉;编写旅游市场宣传报道信息;
负责人:张博海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三)宣传股:负责旅游宣传促进工作的策划和组织,旅游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材料的编撰。协助组织和参与旅游资源和线路宣传推广活动、旅游商品展示等。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
负责人:刘雅茹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四)项目股:负责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管理和项目立项审查审报。协助组织旅游商品展示、项目信息的收集和编写,组织参加旅游项目开发洽谈会、博览会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人:张鑫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旗委党政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731
负责人:杜永禄
乌拉特前旗乌兰牧骑(二级单位)基本概括
一、单位简介
中文域名: 乌拉特前旗乌兰牧骑
主管部门: 乌拉特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 政府
机构规格: 副科级
占地面积: 3200平方米
建筑面积:7657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22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开展公益性演出;
(二)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四)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
(五)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
(六)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七)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
(八)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内设分队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宣传、财务、档案管理、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何旭 联系方式:18247831073
(二)舞蹈队:负责舞蹈排练、编创、文艺演出工作。
负责人:刘娅娜 联系方式:13141787888
(三)戏曲队:包括二人台、爬山调、小戏小品等创作、传承、文艺演出,非遗保护工作。
负责人:李怀光 联系方式:13327083453
(四)声乐队:负责歌曲创作、编排、主持撰稿、文艺演出工作。
负责人:王璐 联系方式:13020467865
(五)器乐队:负责乐队排练、作曲、二人台排练,文艺演出工作。
负责人:丁宇 联系方式:1351478459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安北街文化体育园区乌兰牧骑广场排演中心(艺术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15847852999
负 责 人:肖玉梅
乌拉特前旗文化馆(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文化馆·公益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股级
占地面积:2491平米
建筑面积:2491平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6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致力于民族文化的弘扬和本旗群众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提高。
(二)承担组织、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指导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等专业及业余艺术人才和志愿者服务团体,提高群众文化工作整体水平。
(三)承担开展全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遗文化普查和成果运用,举办各类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完整保存非遗档案资料、资源和收藏项目实物。
(四)承担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升文化服务能力。
(五)策划、组织、举办美术展览、陈列、展示活动。
(六)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上传下达、资料收集、工作总结、考勤管理、文秘工作、档案管理等、宣传报道、财务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沈东方 联系方式13948881441
(二)文艺辅导室:负责策划和组织开展各类大中小型演出活动 、节庆活动、品牌活动、送戏下乡、各类文化艺术赛事;举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器乐等各类培训工作;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开展对外交流、文艺作品创作等工作。
负责人:王梅 联系方式 :13204785150
(三)美术辅导室:策划、组织、举办各类美术、书法展览、展示活动;组织举办书法绘画培训班、讲座等,培养培训业务干部和群众美术骨干;深入基层组织开展系统的美术、书法基础理论学习,推广专业知识和技能。
负责人:王梅 联系方式 :13204785150
(四)文化信息摄影辅导室:负责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信息的搜集、整理、宣传报道工作;数字文化资源、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摄影的普及、培训及辅导工作,组织开展摄影艺术活动。
负责人:高亮 联系方式 :13154783808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室:负责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保存非遗档案资料、资源和收藏项目实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培训、展示、宣传等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遗理论研究、文艺作品创作、课题调研等工作。
负责人:陶格斯 联系方式:1594738985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乌拉特大街文博图书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周六、周日错时免费开放。
联系方式:0478-3213690 13947892206
负责人:张海东
乌拉特前旗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关简介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性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宣传文化系统
机构规格:股级
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岗人员8名
1991年,根据《关于调整加强文物管理委员会的通知》【1991】乌政办128号文件,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调整了文物管理委员会,同文化馆合署办公。
2006年11月16日,根据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21号文件,成立文物管理所。
2011年5月2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登记注册乌拉特前旗博物馆。
2013年,经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乌拉特旗博物馆,加挂乌拉特前旗文物管理所牌子。
2021年3月,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政府办《乌拉特前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决定,调整博物馆机构,文物管理所更名为文物保护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承担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辅助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进行前期文物调查。
(三)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本期范围内的文化遗址保护及古墓葬的发掘整理和研究,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工作,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做好考古勘探工作。
(四)承担文物标本和藏品的征集、收藏、研究工作,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确保文物标本、藏品等安全。
(五)承担本旗境内文物保护、调查、整理、征集、征购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七)提供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社会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八)承担各项参观接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
(九)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十)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股室
无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开放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点:文博图书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正常休息
联系电话:13947872616
负责人:菅强
乌拉特前旗图书馆(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图书馆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建筑面积:4436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7人
乌拉特前旗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新馆于2017年6月搬迁到乌拉特大街文博图书中心4---5层。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保存人类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和精神财富,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图书馆将这些图书资料免费向广大读者提供利用。
(二)开展社会教育,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免费为广大读者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文化活动场地,并开展有关阅读推广活动,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
(三)传递科学情报,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
(四)有序开展阅读延伸服务,扩展服务范围。成立基层分馆,购置图书资源,传递书香,送文化下基层,开展各种公益赠书赠卡等活动。
(五)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活动开展、策划、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王星慧,联系方式:0478-3211028;18404712127
(二)采编室:提供图书采购名单、给图书编目造册、添加电子数据等。
负责人:张斌,联系方式: 0478-3211028;1333701246
(三)财务室:负责图书馆人事及工资,预算、决算、登记固定资产等工作。
负责人:金敖登 联系方式:0478-3211028;15248878878
(四)前勤阵地服务股:负责图书馆内阵地服务工作,包括读者的借还书整理工作。
负责人:贾利花、闫瑞仙 联系方式: 0478-3211028;13847882889、1514887645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开放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乌拉特大街文博图书中心西侧门进入4—5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每周二闭馆。
开放时间:除闭馆外全年无休,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中午12:00-3:00仅自习室开放,下午3:00-6:30),每周二闭馆。
联系方式:0478-3211028;13947882238
负责人:史小琴
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关简介
中文域名:乌拉特前旗社会体育指导站·公益
主管部门: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系统类别:政府
机构规格:正股级
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人员编制:在职在编12人
1993年成立乌拉特前旗社会体育指导站,2021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机关提供综合支持保障服务。
(二)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体育文化生活。
(三)承担国有体育文化场馆维护及赛事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推行全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指导开展全旗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
(五)承担推行全民健身纲要,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协助开展全旗国家等级裁判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点的业务建设工作,开展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六)承担协调和开展大型文体赛事活动、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七)完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设施维护等工作。
(二)群体竞体部。负责实施全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行政辅助工作。指导开展全旗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
(三)场馆服务保障部。负责国有体育文化场馆的管理维护及赛事活动服务行政辅助工作。
(四)赛事活动部。负责协调和开展大型文体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
(五)文艺创研室。负责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舞台艺术创作、传统戏曲表演、艺术普及和推广、表演艺术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政府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3212416
负责人:杜永禄 0478-360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