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是原乌拉特前旗林业局,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乌拉特大街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大楼,共有办公室64间,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机构性质属行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8人,于2019年3月正式挂牌为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赵国臣(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旗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联系方式:0478-3606280)
王瑞丰(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常务、审计、财务、党建、工青妇、信访、法治、综治、宣传、维稳、民族团结、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目标考核管理、技术职称评审、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招投标、PPP项目工程、种苗、基层林工站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森林保险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林工种苗站。联系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西小召镇、新安镇、先锋镇、白彦花镇、中滩农场、新安农场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等工作。负责西出口、西五线、北西线、包兰铁路、新苏线、110国道、G6高速、沿黄公路、黑蓿公路、防火通道、卧羊台林果基地、215省道、东河水系、乌拉山经济林示范园、西山咀农场二分场养殖场造林绿化、抚育工程项目以及西山咀林业管护中心、蓿亥林业管护中心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协调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人社局、编办、司法局、机关工委、采购中心等部门单位。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06282)
巩楞(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项目争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黄河“几字弯”生态建设、三北项目工程、套内零星沙丘治理、林木抚育、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飞播项目工程、统计、碳汇、植被恢复项目、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等方面工作。分管业务股、森防站。联系沙德格苏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等工作。负责旅游公路、西佘线造林绿化、抚育工程项目等工作。协调发改、水利、供电、灌溉、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联系方式:0478-3606284)
王建功(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图斑整改、环保督察整改、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资源股、监督检查大队、规划队。联系小佘太镇、明安镇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等工作。协调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乌拉山林场、乌梁素海湿地保护中心等。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06283)
王建(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草原生态建设及项目争取、草畜平衡及禁牧、林长制(林长制办设在防火办)、森林草原防火及安全、抚育林带巡查、旅游公路林带卫生、林草管护员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防火办(护林队)、草原站。
联系大佘太镇、苏独仑镇、苏独仑农场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以及东风林业管护中心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协调应急管理局、气象、消防救援中队等部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18988)
杨竣名(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王建副局长工作,侧重抓好草原方面工作。负责林草沙产业经济建设等工作。分管产业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13604782358)
赵树忠(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王建功副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13847850685)
白永忠(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巩楞副局长工作,负责天保工程项目。分管天保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13948882878)
张海亮(副科干部):协助王瑞丰副局长工作,侧重抓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改革与建设等工作。分管东风林业管护中心、西山咀林业管护中心、蓿亥林业管护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06285)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对森林、草原资源评估机构进行管理检查和备案。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旗级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草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指导全旗森林、草原、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十二)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旗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生态扶贫。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
负责人:孙全(0478-3606288)
(二)业务股。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实施。组织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旗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以及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拟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草原鼠兔病虫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建设和发展。
负责人:王毅军(0478-3606287)
(三)林草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股。拟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林草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草原资源。承担森林、草原相关管理和征占用林草地初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草原经营规划和森林草原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全旗相关涉林涉草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全旗涉林涉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草法治建设,普法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和草原等改革的相关工作。拟订湿地资源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旅游开发。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李伟军(0478-3606291)
(四)产业办(天保办)。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林沙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扶持林沙草产业发展的意见,组织指导林沙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监督林沙草产业项目的实施、招商引资。拟订全旗经济林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经济林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生产经营和草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
负责人:邬海涛、王玉梅(0478-3606251)
(五)森林草原防火办。负责落实全旗森林草原综合防治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配合旗应急管理局部署相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负责人:马仲慧(0478-3606298)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478-3606288/0478-3606290
负责人:赵国臣
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是原乌拉特前旗林业局,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乌拉特大街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大楼,共有办公室64间,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机构性质属行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8人,于2019年3月正式挂牌为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赵国臣(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旗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联系方式:0478-3606280)
王瑞丰(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常务、审计、财务、党建、工青妇、信访、法治、综治、宣传、维稳、民族团结、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目标考核管理、技术职称评审、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招投标、PPP项目工程、种苗、基层林工站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森林保险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林工种苗站。联系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西小召镇、新安镇、先锋镇、白彦花镇、中滩农场、新安农场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等工作。负责西出口、西五线、北西线、包兰铁路、新苏线、110国道、G6高速、沿黄公路、黑蓿公路、防火通道、卧羊台林果基地、215省道、东河水系、乌拉山经济林示范园、西山咀农场二分场养殖场造林绿化、抚育工程项目以及西山咀林业管护中心、蓿亥林业管护中心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协调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人社局、编办、司法局、机关工委、采购中心等部门单位。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06282)
巩楞(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项目争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黄河“几字弯”生态建设、三北项目工程、套内零星沙丘治理、林木抚育、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飞播项目工程、统计、碳汇、植被恢复项目、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等方面工作。分管业务股、森防站。联系沙德格苏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等工作。负责旅游公路、西佘线造林绿化、抚育工程项目等工作。协调发改、水利、供电、灌溉、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联系方式:0478-3606284)
王建功(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图斑整改、环保督察整改、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资源股、监督检查大队、规划队。联系小佘太镇、明安镇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等工作。协调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乌拉山林场、乌梁素海湿地保护中心等。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06283)
王建(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草原生态建设及项目争取、草畜平衡及禁牧、林长制(林长制办设在防火办)、森林草原防火及安全、抚育林带巡查、旅游公路林带卫生、林草管护员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防火办(护林队)、草原站。
联系大佘太镇、苏独仑镇、苏独仑农场境内的造林绿化、抚育项目以及东风林业管护中心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协调应急管理局、气象、消防救援中队等部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18988)
杨竣名(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王建副局长工作,侧重抓好草原方面工作。负责林草沙产业经济建设等工作。分管产业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13604782358)
赵树忠(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王建功副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13847850685)
白永忠(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巩楞副局长工作,负责天保工程项目。分管天保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13948882878)
张海亮(副科干部):协助王瑞丰副局长工作,侧重抓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改革与建设等工作。分管东风林业管护中心、西山咀林业管护中心、蓿亥林业管护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抽调技术人员成立的工作专班任务。(联系方式:0478-3606285)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对森林、草原资源评估机构进行管理检查和备案。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旗级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草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指导全旗森林、草原、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十二)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书、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旗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生态扶贫。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
负责人:孙全(0478-3606288)
(二)业务股。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实施。组织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旗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以及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拟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草原鼠兔病虫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建设和发展。
负责人:王毅军(0478-3606287)
(三)林草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股。拟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林草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草原资源。承担森林、草原相关管理和征占用林草地初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草原经营规划和森林草原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全旗相关涉林涉草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全旗涉林涉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草法治建设,普法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和草原等改革的相关工作。拟订湿地资源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旅游开发。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李伟军(0478-3606291)
(四)产业办(天保办)。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林沙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扶持林沙草产业发展的意见,组织指导林沙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监督林沙草产业项目的实施、招商引资。拟订全旗经济林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经济林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生产经营和草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
负责人:邬海涛、王玉梅(0478-3606251)
(五)森林草原防火办。负责落实全旗森林草原综合防治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配合旗应急管理局部署相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负责人:马仲慧(0478-3606298)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478-3606288/0478-3606290
负责人:赵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