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旗党政大楼三楼西,共有办公室14间,占地面积223平方米,机构性质属行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仁全(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和办公室工作,对二级单位的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总体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社保基金监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人事调解仲裁、调解仲裁管理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劳动监察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件和分管领域办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保服务中心。
曲霄(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战、政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宣传、工会等方面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能力建设、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梳理转办,以及与上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行业主管部门转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专技股、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股、就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旗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落实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
(三)组织落实全旗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组织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负责全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根据组织决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落实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保密机要、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纪检、信访等工作。
负责人:刘洋、白雪 联系电话:0478-3212511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负责全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2、负责中、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和初级职称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3、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负责人:柴晓林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三)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1、负责全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工作。
负责人:柴晓林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四)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人员管理股
1、负责组织实施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和标准;
2、按照权限,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承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退休(退职)审核审批工作,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政策。
负责人:王焱 联系电话:0478-3605049
(五)人事人才股
1、负责指导协调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2、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考核、奖惩、调配、辞职等人事管理事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签订、履行聘用合同,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3、负责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边睿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六)社会保险股
1、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
2、组织实施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承办企业职工退休(包括特殊工种、因病退休、退职)审核审批和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
3、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社保基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社保经办机构工作;承接、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职能事宜。
负责人:任建新 联系电话:0478-3267923
(七)劳动关系股
1、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
2、负责审查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指导性实施方案;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库;
3、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劳动标准工时制度;
4、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5、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和三方会议制度。牵头组织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承担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6、承担市对旗考核和谐劳动关系和农牧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任务。负责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
负责人:韩三泉 联系电话:0478-3223555
(八)就业促进股
1、负责承担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
2、组织落实全旗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统筹就业政策,推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
3、统筹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服务工作;
4、承接、办理就业创业方面行政给付等行政职能事宜。
负责人:赵春妮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负责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2、承担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
负责人:刘洋
(十)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责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制企业人员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数字信息化等相关工作。承担档案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负责人:赵春妮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三楼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973
负责人:李杰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为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管理的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5楼,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名,主任 1名(正科级),副主任1 名(股级)。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孙存武主任(正科级):负责主持就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王文霞副主任(股级):协助主任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规划、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包括财务、审计、统计、党建常务及业务日常学习、考勤、实绩考核,复核审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分管技能培训股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单位主要职责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旗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并落实全旗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党和政府各项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二)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底调查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牧民工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三)承担和协助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访查。
(四)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全旗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和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全旗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筹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五)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建立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六)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劳动力资源调查等工作。
(七)完成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5个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高媛, 电话:0478-3212503
(二)就业服务股: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底调查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牧民工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劳动力资源调查等工作。
负责人:裴建强 电话:0478-3605004
(三)技能培训股:承担和协助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访查。
负责人:王文霞 电话:0478-3212446
(四)创业指导股: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全旗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和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全旗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筹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负责人:王慧 电话:0478-3212212
(五)失业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建立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负责人:马旭东 电话:0478-3603584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5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503
负责人:孙存武
乌拉特前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乌拉特前旗社保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四楼,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编制29名,主任 1名(正科级),副主任2 名(副科级)。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莉主任(正科级):主持社保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基金财务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等方面工作。
杨广华副主任(副科级):分管财务股、企业征缴股、退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作。
李和平副主任(副科级):分管办公室、财务股(经费方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待遇股工作。
三、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3、负责参保单位和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4、负责全旗各类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各项业务经办工作。
四、内设股室:乌拉特前旗社保中心内设6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事务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干部人事考核、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物资财产的登记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和基金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等工作。
负责人:钗拉汉 电话:0478-3212316
(二)财务股:根据《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明确操作规程,依法合规开展会计核算。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及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及事业经费年度预、决算和各类财务报表。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拨付、转出、退缴工作,及时准确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账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所需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定期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做好对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负责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邢玉兰 电话:0478-3240421
(三)监审股: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及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社会保险费核定、待遇审核与支付等各个业务环节的稽核审计,并做完整的稽核笔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的填报。负责对涉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及死亡冒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内部控制和基金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责稽核审计工作的各种资料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检工作和死亡人员数据月报工作。
负责人:赵飞 电话:0478-3233015
(四)企业社保股:负责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工作。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定期将核定资料推送税务部门进行征缴。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等相关政策,健全和完善业务经办流程。
负责企业养老参保人员待遇资格审核、待遇计发工作,按月制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发放明细及发放汇总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负责企业养老金发放计划的测算、申报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在职参保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及个人账户支付的初审与复核工作。
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对发生工伤人员进行登记。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复核与计发等工作。
负责人:张旭 电话:0478-3240571
负责人:刘丽琴 电话:0478-3212504
负责人:庞美霞 电话:0478-3605144
(五)机关事业养老股: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关系转移接续等各项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做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关系转移、退费和死亡人员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的清理、结算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及调整工作。
负责人:李佳卓 电话:0478-3605679
(六)城乡居民养老股:负责全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扩面工作。负责苏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指导苏木镇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经办。负责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及各项业务报表的报送工作。负责到龄人员领取资格审核和待遇核定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暂停、恢复、补退发工作。及时做好与财务、银行发放信息的核对,确保发放准确无误。负责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数字化处理等工作。
负责人:师明文 电话:0478-3240597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316
负责人:李莉
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旗党政大楼三楼西,共有办公室14间,占地面积223平方米,机构性质属行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仁全(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和办公室工作,对二级单位的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总体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社保基金监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人事调解仲裁、调解仲裁管理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劳动监察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件和分管领域办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保服务中心。
曲霄(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战、政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宣传、工会等方面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能力建设、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梳理转办,以及与上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行业主管部门转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专技股、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股、就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旗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落实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
(三)组织落实全旗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组织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负责全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根据组织决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落实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保密机要、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纪检、信访等工作。
负责人:刘洋、白雪 联系电话:0478-3212511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负责全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2、负责中、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和初级职称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3、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负责人:柴晓林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三)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1、负责全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工作。
负责人:柴晓林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四)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人员管理股
1、负责组织实施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和标准;
2、按照权限,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承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退休(退职)审核审批工作,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政策。
负责人:王焱 联系电话:0478-3605049
(五)人事人才股
1、负责指导协调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2、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考核、奖惩、调配、辞职等人事管理事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签订、履行聘用合同,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3、负责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边睿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六)社会保险股
1、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
2、组织实施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承办企业职工退休(包括特殊工种、因病退休、退职)审核审批和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
3、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社保基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社保经办机构工作;承接、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职能事宜。
负责人:任建新 联系电话:0478-3267923
(七)劳动关系股
1、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
2、负责审查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指导性实施方案;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库;
3、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劳动标准工时制度;
4、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5、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和三方会议制度。牵头组织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承担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6、承担市对旗考核和谐劳动关系和农牧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任务。负责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
负责人:韩三泉 联系电话:0478-3223555
(八)就业促进股
1、负责承担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
2、组织落实全旗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统筹就业政策,推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
3、统筹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服务工作;
4、承接、办理就业创业方面行政给付等行政职能事宜。
负责人:赵春妮 联系电话:0478-3267866
(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负责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2、承担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
负责人:刘洋
(十)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责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制企业人员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数字信息化等相关工作。承担档案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负责人:赵春妮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三楼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3212973
负责人:李杰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为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管理的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5楼,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名,主任 1名(正科级),副主任1 名(股级)。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孙存武主任(正科级):负责主持就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王文霞副主任(股级):协助主任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规划、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包括财务、审计、统计、党建常务及业务日常学习、考勤、实绩考核,复核审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分管技能培训股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单位主要职责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旗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并落实全旗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党和政府各项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二)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底调查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牧民工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三)承担和协助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访查。
(四)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全旗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和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全旗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筹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五)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建立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六)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劳动力资源调查等工作。
(七)完成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5个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高媛, 电话:0478-3212503
(二)就业服务股: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底调查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牧民工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劳动力资源调查等工作。
负责人:裴建强 电话:0478-3605004
(三)技能培训股:承担和协助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访查。
负责人:王文霞 电话:0478-3212446
(四)创业指导股: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全旗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和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全旗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筹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负责人:王慧 电话:0478-3212212
(五)失业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建立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负责人:马旭东 电话:0478-3603584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5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503
负责人:孙存武
乌拉特前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一、机关简介
乌拉特前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乌拉特前旗社保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四楼,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编制29名,主任 1名(正科级),副主任2 名(副科级)。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莉主任(正科级):主持社保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基金财务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等方面工作。
杨广华副主任(副科级):分管财务股、企业征缴股、退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作。
李和平副主任(副科级):分管办公室、财务股(经费方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待遇股工作。
三、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3、负责参保单位和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4、负责全旗各类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各项业务经办工作。
四、内设股室:乌拉特前旗社保中心内设6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事务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干部人事考核、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物资财产的登记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和基金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等工作。
负责人:钗拉汉 电话:0478-3212316
(二)财务股:根据《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明确操作规程,依法合规开展会计核算。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及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及事业经费年度预、决算和各类财务报表。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拨付、转出、退缴工作,及时准确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账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所需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定期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做好对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负责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邢玉兰 电话:0478-3240421
(三)监审股: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及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社会保险费核定、待遇审核与支付等各个业务环节的稽核审计,并做完整的稽核笔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的填报。负责对涉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及死亡冒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内部控制和基金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责稽核审计工作的各种资料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检工作和死亡人员数据月报工作。
负责人:赵飞 电话:0478-3233015
(四)企业社保股:负责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工作。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定期将核定资料推送税务部门进行征缴。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等相关政策,健全和完善业务经办流程。
负责企业养老参保人员待遇资格审核、待遇计发工作,按月制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发放明细及发放汇总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负责企业养老金发放计划的测算、申报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在职参保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及个人账户支付的初审与复核工作。
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对发生工伤人员进行登记。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复核与计发等工作。
负责人:张旭 电话:0478-3240571
负责人:刘丽琴 电话:0478-3212504
负责人:庞美霞 电话:0478-3605144
(五)机关事业养老股: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关系转移接续等各项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做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关系转移、退费和死亡人员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的清理、结算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及调整工作。
负责人:李佳卓 电话:0478-3605679
(六)城乡居民养老股:负责全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扩面工作。负责苏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指导苏木镇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经办。负责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及各项业务报表的报送工作。负责到龄人员领取资格审核和待遇核定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暂停、恢复、补退发工作。及时做好与财务、银行发放信息的核对,确保发放准确无误。负责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数字化处理等工作。
负责人:师明文 电话:0478-3240597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3212316
负责人: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