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后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应进行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为做好我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再注册范围
(一)执业再注册对象
按照《条例》规定,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5年,且拟继续在嘎查村医疗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对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不再办理执业再注册。
(二)执业再注册条件
乡村医生进行再注册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旗卫健委提交再注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乡村医生至少每年接受2次旗级卫健部门专业培训,并成绩合格;
2.旗级卫健部门每年组织的乡村医生考核均合格;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无《条例》第十四条所列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执业再注册程序
1.再注册告知。执业再注册工作由旗卫健委负责具体实施。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分室)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是否申请再注册由乡村医生自行决定,但乡村医生需签字确认已知晓再注册相关要求,交由旗卫健委备案。
2.再注册申请。申请再注册的乡村医生,将相关材料提交旗卫健委审核。
3.再注册审核。旗卫健委负责审核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要在当地苏木镇卫生院、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乡村医生准予再注册。
4.执业证书发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由旗卫健委向允许再注册的乡村医生打印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同时收回旧证。
5.执业证书注销。对《条例》中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旗卫健委注销执业注册,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建档销毁旧证。注销时,需提供乡村医生执业注销申请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6.建立嘎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数据库。由旗卫健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认真填报在岗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等。
二、时间安排
再注册工作自2024年5月15日开始,2024年7月20日结束。
申请阶段(2024年6月1日-6月20日)。由拟继续在嘎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自行填报《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批表》并向旗卫健委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发证阶段(2024年6月20日-7月5日)。旗卫健委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发证书。
备案阶段(2024年7月5日-7月20日)。换证工作结束后,完成信息汇总归档和上报工作。旗卫健委汇总乡村医生再注册和换证情况,通过系统填报嘎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录入到全区嘎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数据库。
联系人:旗卫健委医政股
联系电话:0478---2216477
附件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附件3:告知书
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