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的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428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448号文件精神,中央资金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万元,自治区资金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7万元。并根据乌民委发[2024]12号文件关于分配《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请示及乌政发[2024]99号文件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分配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请示》的批复文件要求将中央资金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万元,自治区资金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7万元整合使用于乌拉山镇三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单位: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8-3211400 12317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304
邮箱:wltqqmw@163.com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7日
附件:1.《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428号
2.《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448号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