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公告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108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旗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4万元。并根据《关于分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民委发【2024】35号)及《关于同意分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乌政发【2024】26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批复情况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关于分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民委发【2024】35号)
附件2:《关于同意分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乌政发【2024】266号)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9日
公告期:10天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12317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3楼
邮箱:wltqqmw@163.com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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