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停止建设活动的通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3-13 11:2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农牧场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建范围

  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管理范围内

  二、停建要求

  严禁在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管理范围内新增耕地、房屋及相关设施和迁入人口,对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管理范围内已批的在建和未建项目一律暂停。

  三、加强监管

  旗工作专班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停建范围内的新增耕地、房屋及相关设施和迁入人口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本通告的,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旗直有关部门、沿黄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在接到举报后将迅速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78—3266973。

  五、本通告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