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紧急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南非1型口蹄疫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广大养殖户、备案畜禽运输车辆运营主体:
近日,农业农村部通报,南非1型口蹄疫已由境外传入我国,在新疆、甘肃等地引发疫情。该病是由南非1型口蹄疫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主要感染牛、羊、猪等偶蹄动物,传播速度快、感染率高,对畜牧业生产危害极大,幼畜死亡率可达50%以上。当前疫情波及范围广、传播风险高,为筑牢我旗动物疫病防控坚固防线,现将有关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保障全旗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养殖主体和经营主体需重点排查畜禽是否出现以下典型症状:精神沉郁、流涎不止、行走跛行;唇部、舌面、齿龈、鼻镜、蹄踵、乳房等部位出现水泡、溃烂或结痂;幼畜无明显诱因突然死亡。一旦发现上述异常情况,需立即联系当地官方兽医,采取隔离管控措施,严禁病畜与健康畜群接触,并第一时间上报,严禁擅自移动、销售。
一、养殖户责任要求
1、隔离管控: 2026年2月25日以来,跨盟市调入我旗且未履行落地报告制度的牲畜,养殖户需立即联系所在苏木镇官方兽医完成落地隔离(联系电话附后)。其中,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调入的牛、羊,须主动实施畜群隔离饲养三十天,严格限制畜群移动,隔离期间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即日起,坚决禁止从上述疫区、受威胁区、高风险区引进羊只及其它偶蹄动物。
2、规范申报备案: 跨旗县调入牲畜时,需提前在起运地开具产地检疫证明,运抵后及时向所在苏木镇官方兽医落地报告,严禁无检疫证明调入牲畜。
3、强化消毒消杀 : 疫情防控期间定期对养殖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外出运输车辆、作业工具进出场前必须彻底消毒,坚决杜绝携带病毒入场。
4、严控外来人员流动: 疫情防控期间,养殖区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养殖场(户)的饲养员、与畜禽密切接触人员跨场串访,避免不同畜群之间交叉感染。
5、强化免疫监督:为防止免疫畜群之间疫情交叉传播,防疫人员到场前需穿戴防护服,出户前进行消毒,防疫针头、同瓶疫苗不得换群使用。针对性口蹄疫疫苗到位后,养殖户要主动配合免疫,免疫密度100%。
6、异常情况处置: 当畜群中出现2只以上畜禽符合前述临床症状时,需立即联系官方兽医诊断,主动配合落实隔离措施,自觉限制整群移动,不得擅自处置病畜。
7、配合应急处置: 若周边区域出现确诊病例,需主动配合做好牲畜扑杀准备,严格禁止畜群移动,并配合开展全域彻底消毒工作。
二、备案畜禽运输车辆运营要求
1、严格检疫与台账管理: 拉运牲畜前,需查验并留存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承运;建立完整规范的动物购销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每批动物的运输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货主姓名及住址等信息;若牲畜到达养殖场(户)后未履行落地报告制度,需督促货主完成落地报告后再卸车,或主动联系所在苏木镇官方兽医进行落地报告(联系电话附后)。严禁前往上述区域开展活畜交易拉运活动。
2、规范车辆及废弃物处理:对运载动物的车辆、装载用具实行“装前卸后双消毒”制度,彻底清扫、洗刷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垫料、粪便、污物等,严格按照国家无害化处理规定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3、配合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农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等工作,如实提供运输台账、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
三、致谢与提示
感谢广大群众、养殖主体及运输从业者对我旗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疫情防控事关全旗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恳请各方严格遵守要求,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及时联系所在苏木镇官方兽医。
(附:旗级及各苏木镇官方兽医联系电话)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樊国泰13948395878)
新安镇 、新安农场(胡瑞林13848582556 )
苏独仑镇、苏独仑农场(王剑 13948184208)
大佘太镇 、大佘太牧场(杜敏瑞13947812347)
先锋镇、中滩农场(贾金贵13947812096)
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石军15604783649)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乌梁素海渔场(达楞都日布13947869266)
明安镇(刘岩13948187029)
小佘太镇(李志伟13847854985)
西小召镇(斯日古楞13947800404)
白彦花镇(苏和巴特尔13847843276)
沙德格苏木(靳文亮18704782722)
乌拉特前旗紧急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