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就乌拉特前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组织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听证会地点: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乌拉特前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四、组织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政府办、人大代表、司法局、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统计局、各农牧渔场、苏木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代表及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或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听证会。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熟悉和了解本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
(五)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78-3235945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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