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批复的公告
按照《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6〕270号)、《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旗2026年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4万元。并根据《关于分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民委发【2026】9号 及《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分配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乌政发【2026】70号)文件要求,现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批复情况进行公告。
一、乌拉山镇三湖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分配资金10万元。
二、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026年白彦花嘎查储草棚建设项目,分配资金57万元。
三、白彦花镇塔汗其嘎查食品加工厂畜禽仓储项目,分配资金23万元。
四、苏独仑镇永和村道路建设项目,分配第一批资金40万元。
五、先锋镇油房村道路建设项目,分配第一批资金34万元。
监督单位: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地 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3楼
邮 箱:wltqqmw@163.com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关于分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请示》 乌民委发【2026】9号
附件2:《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分配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乌政发【2026】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