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4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已委托内蒙古兴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叶刚。
联系电话:13947852950。
三、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叶刚。
联系电话:13947852950。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兴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街呼和佳地小区苍龙苑10号楼207号商铺。
联 系 人:王若刚。
电 话:18004716470。
邮 编:010000。
E-mail :531847369@qq.com。
五、项目建设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乌梁素海自然保护区分局东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81.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 座820平方米,集羽毛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于一体的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工程,以及室外健身运动场地硬化面积400平方米。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项目所在区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项目厂址地质结构稳定,不易遭受自然灾害,符合园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六、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七、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公示发布日期: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