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穗休闲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内蒙古丰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穗休闲中心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内蒙古丰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金穗休闲中心项目》。
2、事项主体: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拟建地点:大佘太镇广场东200米处金穗酒店旁边。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042.2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宿、餐饮、休闲中心,及附属设施。
5、总投资以及筹措方式: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6、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7月1日--2027年7月1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拟决策事项所持的态度;
2、您对拟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意见;
3、您认为拟决策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4、您对拟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5、您对拟决策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乌拉特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党政大楼。
联 系 人:侯月霞
电 话:0478-3267860
(2)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内蒙古兴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街呼和佳地小区苍龙苑10号楼207号商铺。
联 系 人:王若刚。
电 话:18004716470。
邮 箱:531847369@qq.com。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稳评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实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