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6年8月3日对1个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发布时间: 2026-08-03 09:3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8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3日-20268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传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

邮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超采区后梅力更沟集蓄雨水及涵养水源优化配置示范工程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王西线西羊场桥上游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属于线性工程,主要新建护岸工程、海绵河床工程及附属建筑物。项目总体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河段总长度为1.466km,护岸总长度2.932km,海绵河床构造体1.426km。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汛期一次雨水洪水调蓄12m³,全年调蓄96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加强工区的规划管理,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2)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3)施工单位应配置洒水车,在干燥天气,临时施工道路及时洒水,每天洒水1次。加强施工现场散装及临时物料苫盖。

2废水环保措施

1)施工期在施工营地建设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清掏处理

2)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

3噪声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

2)加强施工场所及周边道路的维护,减少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

3)加强过路管道的施工管理,采取分段施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1)弃土沿河道两侧就地摊铺,不设置弃土场;

2)生活垃圾在施工区域内设置回收点统一收集,并定期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

3)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运往指定堆场。

运营期:

工程建设完成后,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

本项目为防洪堤防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会产生污染物,对环境无影响。

项目施工时会对周边土地产生一定的扰动,主要为耕地及其他土地,对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结束后对扰动土地分别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进行土地整治,整治的内容包括场地清理、深翻、平整、覆土。

(2)对施工扰动区内撒播适宜草种,自然恢复植被。

草播种第2年视缺苗断垄情况及时进行补播。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