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设立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光伏帮扶电站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5〕386号)文件相关规定,光伏收益金支持用于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公益性岗位。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乡振发〔2022〕16号)文件要求,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共计开发411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其中15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使用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发放。
经农科局党组会议研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执行,工资按月发放。其间有因故退出的,可以对务工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使用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设立公益性岗位2026年 7月份工资发放情况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5日
监督电话:3267839
联系人:王刚 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地址: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大楼504室
邮箱:wqqfpb@126.com
附件:乌拉特前旗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26年7月份工资发放名单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