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 发布时间: 2022-01-25 16:41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2021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全文包括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推动,由局办公室协调,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政务信息、业务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并对有关信息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在公开形式上,我局充分利用单位现有信息公开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利用局机关大厅和三楼会议室设立“三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和更新重要的政务信息内容;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公布民生领域各类案件查办情况,发布市场监管相关方面的政务信息和消费提示等,设立了群众了解我局工作的新窗口;三是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向旗宣传部、优化办、政府办等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普法宣传日、月月3.15消费维权宣传、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单位自有LED大屏和我局在街面设置的三处LED大屏开展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职能概况和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等内容,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行政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

     (一)公开信息内容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我局信息动态栏公开信息680条;通过《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域网站》《巴彦淖尔日报》、《巴彦淖尔新闻网乌拉特前旗广电新传媒等自治区、市、各级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0余篇;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384,利用单位自有LED大屏和街面LED大屏公开市场监管关信息及宣传标语70余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以上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没有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主动公开了《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等,做到财务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策解读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发布工作。2021年,我局通过“三务公开—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公开最新颁布的政策和政策解读250余条,加深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不断提升全程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出件、一日办结”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申请人提交一次材料在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持续推进政银合作,商业银行全流程办理企业登记代办业务,高效搭建信息互联互通与融资平台。是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革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是积极督促企业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年报,企业年报率达到91.6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涉企行政许可信息750条、行政处罚信息983条。

     (五)持续改善消费环境。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乌拉特前旗”创建活动,至今全旗共创建5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14个消费维权服务站、8家ODR企业。2021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251起,投诉862起,举报20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87万元,以实际行动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主要公开方式仅为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栏目,公开内容也基本为政务信息,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需要,还需进一步优化。

      二是群众参与度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导致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仍然偏低,互动栏目使用率不高,还需进一步宣传推广。

      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存在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局机关职能科室较多,公开涉及面较广,任务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还停留在以前的观念中,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牢固确立,未引起足够重视,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的梳理,加大清单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