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7 10:1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8-2651040)。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明安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本镇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明安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本镇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监督保障,稳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上级最新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指引进行调整完善,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范。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安镇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将信息管理融入日常工作全流程。严格执行政府文件审签流程,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编发力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四)台建设情况。

  1.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将旗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全面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核心功能。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审核流程,确保上传至旗政府网站的信息经多层级审查,无错漏、涉密问题。

  2.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建设

  聚焦政务新媒体"权威发布、便民服务、政民互动"核心定位,规范运营管理本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一是严把内容质量关,建立"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明确原创信息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转载信息需核实来源公信力后发布,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二是提升发布时效,对时效性强的政策文件、紧急通知、防汛抗旱预警等信息,实现"当日梳理、当日发布"。同时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坚守"七条底线",未发布任何违规违法、敏感不良信息。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明安镇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指导各行政村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工作机制协同性不足。当前信息公开工作缺乏高层级统筹推进机制,镇、村两级联动不够紧密,未形成常态化研讨协调机制,导致部分关键环节存在沟通壁垒,影响工作推进效率,一些潜在障碍与瓶颈未能及时有效破解。​

  2.信息公开及时性与解读深度有待提升。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实现 “即时公开、快速传递”。

  )改进情况

  1. 优化公开工作机制。组建由镇党委书记牵头负责的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召集各村党委主要负责人研讨协调,着力破除关键环节中的障碍与瓶颈。

  2. 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步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通过多平台快速传递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及时知晓各项应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