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及三孩以上再生育审批受理条件及办理地点
三孩及三孩以上再生育审批受理条件及办理地点
受理条件:
(一)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三)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四)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办理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大街政务中心一楼东厅卫健委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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