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
王潇晓
留言时间
2025-11-01
留言标题
找妈妈
留言内容
在2013年,妈妈和爸爸离异,至今没有联系,我想通过网站,打听一下妈妈,他叫张沫
回复时间
2025-11-06
回复单位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因父母离异后与母亲失联,现提交查找母亲下落的申请已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现依法回复如下:1. 受理依据: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提出的查找失踪人员或特定人员下落的请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查找失踪人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公民人身权利保护的相关原则,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失踪人员警情的工作规范。2. 工作程序告知:对于您希望寻找母亲的心情,我们表示理解。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申请后,将基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立场,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以下工作: · 信息核实与登记:对您提供的被查找人基本信息、最后已知联系方式、住址、人际关系等情况进行核实,并视情录入相关信息系统。 · 必要性查询: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和具体情况,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必要的查询,以尝试确定其当前状态与大致下落。 · 信息告知限制:需要向您说明,出于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如查询到相关信息,公安机关需审慎评估告知内容的范围与方式。原则上,仅可告知其是否安好、大致所在地域等非核心隐私信息,未经本人明确同意,不得透露其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3. 相关建议: (1)请您尽可能提供您母亲的详细身份信息、历史户籍地、工作单位、亲友关系等线索,以提高查找效率。 (2)您也可通过寻求妇联、民政部门协助,或在经审核的公共媒体平台发布寻亲信息等合法渠道,多渠道共同寻找。查找失联人员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的相关职责之一,我们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力提供协助。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