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
张艳梅
留言时间
2025-11-26
留言标题
补办结婚证
留言内容
请问补办结婚证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到现场可以办理吗?
回复时间
2025-11-26
回复单位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回复内容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