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07 17:5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经各责任单位申请、市直有关部门验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市水利部门疏于日常监管”等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2023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10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6:00。
  二、相关问题的受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反映情况请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办理,不接受匿名反映,相关单位对来访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1.受理及联系方式
  2.相关整改任务的自评报告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室

  2025年4月7日        

        附件1:受理及联系方式
        附件2:相关整改任务的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