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实施方案批复的公告
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5〕363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旗2025年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0万元。并根据《关于分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民委发【2025】7号)及《关于同意分配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乌政发【2025】9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实施方案批复情况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关于分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民委发【2025】7号)
附件2:《关于同意分配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乌政发【2025】92号)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
公告期:7天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12317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3楼
邮箱:wltqqmw@163.com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