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封闭化管理运行的公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11:2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为提升乌拉特旗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园区积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建设指南(试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6100:00开始对乌拉特旗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封闭化管理进行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及卡口设置

  乌拉特旗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共划分以下四个子封闭区域。

  1、一号封闭管理区:共封闭万凌达商砼包钢还原铁包钢庆华等三家生产经营单位在万凌达商砼南门西侧150米处设置1个综合卡口,统一管控进出园区及企业车辆。

  2、二号封闭管理区:封闭鑫型新能源、金辉稀矿、来鑫化工等三家生产经营单位,鑫型新能源南门北侧100米处,设置1套普通卡口。在鑫型新能源物流门、东立光伏物流门蒙润钾肥物流门等共3个企业设置微型卡口3套

  3、三号封闭管理区:共封闭晶华新材料,神然、天昱园,巴创水务等四家生产经营单位在晶华研磨西侧设置1套普通卡口。

  4、四号封闭管理区:共封闭蒙航铸业,津升,神圳等三家生产经营单位。在蒙航铸业西侧300米,设置1套普通卡口

  二、卡口管理

  1、全部4个卡口,3个微型卡口,均为园区统一管理。

  2、所有卡口均为24小时有人值守,出入信息接入应急风险管控平台系统危货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

  三、车辆及人员管理

  1、园区内除危化品车辆外的普通车辆,通过提前录入的车牌信息识别系统自动进出。园区内的人员通过提前录入的人脸识别系统自动进出。

  2、除军警车辆、消防车、抢险车、救护车及经审核的特殊应急车辆、公务车辆外,与封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无关的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封闭管理区,未经园区管委会平台审批通过的车辆禁止通行。

  3、危化品车辆、临时进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通过企业向园区管委会平台提前申请,审批通过后,按照审批进入的时间,从指定卡口进入。在封闭区卡口进口处领取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完成作业任务后在该片区卡口出口处归还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后离开园区

  4、进入化工集中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遵守限时、限速、专用车道行驶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对进出本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管理引导。对多次违反封闭管理的车辆,园区将列入黑名单,一定时期内无权进出化工集中区。

  5、危化品车辆严禁在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企业厂区门口)停靠。

  四、封闭后相关事项

  1、封闭后,号封闭管理区内的经六路、纬六路、纬七路、纬增七路、相应路段变为化工集中区内部道路,过境车辆请绕行,消防、医疗、应急救援等除外。

  2、绕行路线:包头-乌拉特前旗S315省道(纬二路至纬四路包头方向),包头-乌拉特前旗110国道,过境车辆通行路线:S315线→纬四路→纬二路→合力北路五路北向南方向。

  3、对违反园区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478-3609228、0478-3238536。

  附件:乌拉特旗化工集中区布局图



                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拉特前旗大队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