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苏木镇、农牧场,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弘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审,确定第九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3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9项),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