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对部分失信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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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瑞岭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分公司等12户企业(后附:拟吊销企业名单12户)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按时公示2022、2023或2023、2024年度报告,已被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巴彦淖尔市瑞岭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分公司等12户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前述相关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已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各相关企业在视为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