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202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图斑点位监管方案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图斑点位监管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沙德格苏木: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乌拉特前旗202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图斑点位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乌拉特前旗202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图斑点位监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跟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入开展2023-2024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3〕140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任务及分工方案》(内环办〔2023〕138号)和《2021年巴彦淖尔市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巴环发〔2021〕40号)要求,结合涉及我旗沙德格苏木甲浪沟编号为2796、2797的2个图斑点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乌拉特前旗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集中排查整治乌拉特前旗卫星图斑问题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治原则,推动乌拉特前旗生态保护问题有效治理,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疑似问题现场核查,对核实确认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及属地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严厉打击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有力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工作机制及组织结构
成立乌拉特前旗202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图斑点位治理工作专班。由旗政府副旗长范俊慧同志任工作专班组长、旗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任工作专班副组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农科局、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局、沙德格苏木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沙德格苏木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杨旌仿同志兼任。
四、工作内容及具体安排
1、现场排查情况
问题编号2796(地理坐标:109°41′57.46″,40°45′21.87″)、2797(地理坐标:109°42′3.35″,40°45′17.27″)两处点位分别位于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甲浪沟内一座山体左右两侧靠近山顶位置,且通往现场约1.5公里旧有道路已多年自然损坏,车辆机械已无法通行进场,周边植被已自然恢复,现场查看两处点位均存在疑似固体废物堆放现象,现场堆存疑似山体废石,另建设有临时大小工棚共8座。
2、调查处置方案:一是2796、2797两处治理点位通往现场约1.5公里旧有道路已多年自然损坏,机械车辆无法正常进入现场作业,如重新修复旧有道路,易对周边生态造成二次破坏。二是我旗政府责成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生态环境、沙德格苏木认真核实,经现场实地查勘及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后认定,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甲浪沟编号为2796、2797的2个图斑点位疑似固体废物的堆料,实属于历史遗留露天探勘碎石,并分别出具认定意见。三是责成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现场实地查勘,出具2个点位在雨季是否会发生洪涝、泥石流隐患情况说明。四是聘请有资质第三方监测公司对2个点位堆料下方土壤取样检测,出具土壤污染检测分析报告。
3、日常监管计划:后续由沙德格苏木负责甲浪沟2处图斑点位日常巡查监管相关工作,加强属地巡检力度,防止生态破坏事件再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清废行动工作作为我旗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对日常监管过程中的问题突出部门,由旗纪委和旗委督察室重点督导、约谈提醒、督察督办。
(三)严明纪律作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工作始终,以党建统领推动工作实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突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作风,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