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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10月10日 16:20 编辑: 来源: 乌拉特前旗林草局
  第一章 “十三五”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为依托,累计完成生态建设任务41.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3.5%(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农牧民人均从中获得收入2080元,为推动我旗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旗县”,2018年度,被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授予“2018年度林业科技先进单位和2018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科研工作突出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十三五”取得主要成效
  一)林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
  1、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十三五”以来,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中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595万元,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任务9.1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11万亩,飞播造林5万亩,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项目检查验收要求。 
  2、退耕还林工程
  全旗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16万亩,“十三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822.39万元,进一步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十三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京津风沙源治理林业项目资金2280万元,完成沙源治理7.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5万亩,飞播造林4万亩,工程固沙0.3万亩,沙化土地得到了有效治理。
  “十三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项目资金1056万元,完成储草棚建设2.9万平方米,暖棚建设2.82万平方米,青储窖建设1.2万立方米。
  (二)扎实开展林草生态修复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乌拉山南北麓林业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25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栽植山桃、山杏、酸枣等各类苗木70.4万株;乌梁素海东岸荒漠草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通过灌草植物播种工程、封育辅助工程、草原植被养护工程等实施草原生态修复6.0万亩。
  二是结合旗委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安排部署,完成大佘太、明安等十一个集镇及400多个村屯的绿化,以及乌梁素海旅游公路、新苏线、西出口、北西线等主次干道的绿化,累计栽植各类苗木60余万株。
  三是实施二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涉及7个苏木镇、1.78万户、6.37万人,补奖总面积564.06万亩,累计兑现奖补资金1.33亿元。其中禁牧面积373.52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90.54万亩,雇用草原管护员60名。
  四是通过对7个苏木镇开展外业踏查、内业绘图、档案整理等工作,划定基本草原面积387.42万亩(其中额尔登布拉格苏木70.2830万亩、沙德格苏木75.3393万亩、白彦花镇75.6748万亩、大佘太镇55.0645万亩、小佘太镇50.9973万亩、明安镇42.6526万亩、苏独仑镇17.4134万亩),并将划定结果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了公告。
  五是通过前期准备、入户调查、公示审核、测量制图、登记颁证、建档入库、总结验收七个工作步骤,完成7个苏木镇、43个嘎查村、1.79万户、6.39万农牧民确权颁证等工作,落实草原所有权493.05万亩,发放所有权证37个;落实草原使用权18.06万亩(大佘太牧场),发放使用权证1个;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473.15万亩,发放承包经营权证1569个。
  (三)林业产业不断壮大,产业体系逐步形成。
  “十三五”期间,以全旗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结合攻坚脱贫、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林果、生物质能源、森林生态旅游、林产品加工、林下养殖等六大支柱产业,积极开发绿色食品,培育出一大批特色、优质品牌,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产业化进程。全旗经济林面积达5.38万亩,其中枸杞经济林面积4万亩,占全旗经济林总量的74%,年产枸杞干果6000吨,产值达2.4亿元。建成以123苹果、契丹香果、李子、杏、山楂、苹果梨、早熟梨为主的百亩以上小杂果经济林示范园及基地16处、面积达1.38万亩。
  (四)深入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旗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立足于我旗生态建设的实际,增强实践创新能力、增加科技投入,着力研究乡土树种人工栽培技术,抗旱造林、盐碱地造林技术、丰产林树种培育和林产业、沙产业发展技术等重点和难点技术工作。大力推广沙区抗旱造林系列技术,无水造林、梭梭、柠条、红柳造林技术,冬贮苗等实用技术。同时,加大对林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以一流的环境条件吸引人才,以重大科技任务培养人才,以公平、开放的制度使用人才,充分发挥林业科技肩负“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重要使命,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以上,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成果推广率提高到8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5%以上,使我旗的林业科技跨入了全市先进行列,有力的促进了林业工作的健康快速的发展。
  (五)资源保护不断加强,切实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1、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切实保护林草资源
  “十三五”期间,我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为指导方针,开展了光肩星天牛、青杨天牛、大青叶蝉、枸杞蚜虫、枸杞负泥虫、枸杞红瘿蚊、枸杞实蝇、枸杞瘿螨、枸杞锈螨、枸杞炭疽病、大沙鼠、东方田鼠、春尺蠖等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累计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1150万亩,累计完成防治面积102.8万亩,全面超额完成了“四率”指标,成灾率控制逐步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提高到93%以上,测报准确率提高到95%,产地检疫率保持在100%。同时,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固定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建设,有效遏制光肩星天牛、春尺蠖等本土有害生物发生和危害的局面,逐步实现由被动减灾向主动御灾的转变,大力推广应用生物手段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积极培植社会化防治服务力量,加快建立防治组织市场准入、防治组织资质认定和承包防治等制度,完善社会化防治服务体系的运行规则,推进防治市场化、专业化进程,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能力。“十三五”期间,发生草原虫害71.5万亩,严重危害面积64.44万亩,防治64.44万亩。发生草原鼠害65.8万亩,严重危害60.1万亩,防治60.1万亩,草原鼠虫害的防治率都达到了90%以上,取得了满意的防治效果。
  2、森林草原防火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十三五”期间,我旗在森林防火方面坚持在“严”字上抓管理,在“火”字上堵漏洞,强化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防扑火预案,规范了野外用火行为,落实了防灭火队伍和物资,累计投入防火经费353.94万元,开设防火隔离带132余公里,项目建设内容:扑火队能力建设方面,购置风カ灭火机52台、油锯15把、割灌机30台、防火组合工具350套、点火器50个、扑火服400套、野营包18套、水泵8台、发电机8台、购置高压消防水车2辆、防火运兵车1辆。林火监测系统建设方面,新建前端监控塔并安装前端视频监控系统3套,并购置21架望远镜用于地面人工巡护。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方面,建立1套旗级森林监控信息指挥系统在林草局4楼,防火指挥车1辆,组建了1支26人的旗级扑火队和11支400余人的乡镇扑火应急分队,扑火队培训15次,实现了连续多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3、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打击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
  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推进依法治林治草,推动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通过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草原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各项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准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草原生态保护政策。二是积极开展2015—2017年疑似违法使用林地图斑、(2018年、2019年、2020年)森林资源督查整改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打击破坏林草资源高压态势,破坏林草资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十三五累计发放林木采伐证863份,采伐蓄积4.3万立方米。
  (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旗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制定了《乌拉特前旗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将蓿亥滩、西山咀两个国营林场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核定差额事业编制34个,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余183人实行自收自支编,执行退一减一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林场职能,理顺了林场管理体制,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十三五”期间,林业工作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制约我旗林业发展的诸多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旗森林资源虽有一定数量,但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压力大,林业底子薄,林业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差,严重制约着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二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社会护林意识不浓,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威胁大。三是林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正在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没有相应的科技投入经费。四是林业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缺乏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归纳起来,集中反映了我旗森林资源数量、质量、效益、林业发展的科技含量、经营水平、人才培养等在内的林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是我旗未来林业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课题和努力方向,同时也是我旗林业建设的根本任务。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以乌梁素海为核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从乌拉特前旗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实际出发,重点抓好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林草生态修复与质量提升、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林草沙产业发展、林草总产值增加等项工作,为探索“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模式提供科学示范,为全旗高水平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贡献林草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三分造、七分管”原则,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落实天然林保护和基本草原保护政策,积极保护物种多样性及其栖息环境。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系统治理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将全旗作为统一生态系统进行安排布局,统筹兼顾各生态要素保护修复、乡村振兴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推动整体生态系统向好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
  以重要生态区位和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突出生态质量精准提升,以水定绿,科学配置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措施,节俭务实,集中发力,统筹保护和治理,促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功能整体提升。
  (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多方参与
  强化行政推动,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制,通过政府调节、管理和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共建共享。
  (五)坚持科学规划、科技兴林兴草
  坚持适地适树(草),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乔灌草结合,造封飞并举的原则,科学规划。建立林草科技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科研合作交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不断提高林草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5.6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 28%;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10 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38.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达到 8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 85%;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 7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6‰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2‰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6.0%以内;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6亿元人民币;森林蓄积量达到200万/立方米;乔木材单位面积蓄积量不低于40立方米/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占用国土面积比例保持到13.1%以上。
  第三章 建设内容
  一、林草生态体系建设
  到 2025 年,完成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139万亩。完成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51万亩,其中人工乔木造林1万亩,人工灌木造林2万亩,飞播造林 3 万亩,封山(沙)育林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 37 万亩;完成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88万亩,其中飞播种植牧草8万亩,虫害防治30万亩,鼠害防治50万亩。 
  (一)重点林业工程
  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完成京津风沙源林业生态建设项目12万亩,其中人工灌木造林1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封山(沙)育林8万亩。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2万亩,其中人工乔木造林1万亩,人工灌木造林1万亩。
  1、重点区域绿化
  依托林业重点工程,结合全旗实际,开展通道、城镇、村庄、厂矿园区及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绿化建设。
  (1)各级通道绿化工程
  标准:311省道、包银高铁、国省干道绿化每侧5米宽林带,县乡道绿化每侧3米宽林带,村级公路绿化每侧2米宽林带。
  建设内容 :完成京藏高速境内的补植补造;完成包兰铁路、包银高铁、311省道在内的各级道路绿化200公里、面积0.3万亩。
  (2)以推进身边增绿和城市防护林为核心的城镇绿化工程
  旗政府所在地10公里范围内建成城区景观林、环城防护林、城郊农田防护林共同组成的城市防护林体系。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
  乡镇苏木政府及农(牧、渔)场所在地5公里范围内建成镇区景观林、环镇防护林和周边农田防护林。乡镇苏木政府及农场(牧、渔)所在地镇区绿化要结合乡镇发展规划,以绿化美化为中心,全面改善乡镇绿化状况和人居环境,做好林木后期抚育管理工作。乡镇苏木政府及农牧渔场所在地林木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镇区街道100%进行绿化,主干道两侧各有2-3行以上行道树、次干道两侧各有2行行道树。建设完成城市和集镇绿化0.05万亩。
  (3)村屯绿化工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和《乡村居住区绿化技术指南(试行)》,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成由庭院绿化、环村林带和2公里范围内农田防护林组成的村屯防护林景观,并向外辐射发展经济林建设。到2025年共建成自治区级森林乡村4个,完成绿化达标村建设49个,村屯绿化0.2万亩。
  (4)厂矿园区及工矿企业绿化工程
  厂矿园区和工矿企业绿化对全旗绿化和厂矿园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结合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举一反三图斑治理,到2025年,完成厂矿园区及工矿企业绿化面积0.2万亩。
  2、农防林建设及山旱区灌木造林
  (1)河套灌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以总干渠为主的各级国管渠、沟防护林带建设,结合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农业开发项目,做好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农防林建设0.25万亩。
  (2)山旱区水土保持林建设工程
  加大山旱区灌木造林力度,在现有盖度低于20%的其他林地内进行柠条播种造林和梭梭、杨柴、花棒植苗造林,提高森林植被盖度,“十四五”期间完成灌木造林2万亩。
  (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京津风沙源草原生态暖棚建设6.2万平方米、贮草棚6.2万平方米、青贮窖3万立方米。
  按照自治区、市级有关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要求,落实好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监管。同时,计划在3个牧区苏木镇草场沙化和退化区域进行飞播种植牧草8万亩,计划防治草原鼠害面积50万亩,虫害防治30万亩。通过申请国家和地方资金,在3个牧区建设草原生物灾害防控监测站3个,建设草原鼠虫害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奖补
  全旗现有国家级公益林81.6万亩、草原生态奖补面积420万亩,“十四五”期间,通过政策争取,进一步增加补偿面积,并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和草原生态奖补补偿标准,以弥补林农、牧民经营林地和草原的经济损失。
  二、林草资源保护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
  “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健全公益林各级管理机构和管护队伍,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办法和公益林管护管理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管护科技含量,逐步建立智能化管护平台,切实保护好我旗公益林资源。
  (二)湿地保护与恢复
  到2025年,全旗湿地面积不低于69.6万亩,其中自然湿地不低于55.8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严防乱捕滥猎和毁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和完善全旗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体系建设,结合全国开展第二次野生动物、植物调查,摸清全旗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重点加强大鸨、黑鹳、遗鸥、蒙古扁桃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主要通过开展栖息地恢复、救护体系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驯养繁殖等措施恢复和增加种群数量。
  (四)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建设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防控四大体系。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4%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4%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加强草原鼠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内蒙古草原生物灾害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依托“国家一自治区一重点区域”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和完善旗级草原生物灾害防治体系,落实监测措施,强化防控手段,切实做好草原灾害防控工作,降低草原灾害损失。
  (五)森林和草原防火
  进一步完善科学高效的火灾预防体系和切实可行的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基本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现代化、队伍专业化、装备机械化、建设标准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到规划期末,确保不出现特大森林火灾,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内。完善预警监测能力,做好与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技术上的软硬件衔接,进一步加强塔台瞭望、视频监控、人工巡护,力争使全旗火灾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至2025年,共建设瞭望塔10座,建成防火器具库300平方米,重点林区视频网络监控范围覆盖达到30%以上。进一步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完善基础通信网络,加强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旗、乡指挥中心信息联通。加强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消防队实战能力,实现防火队伍装备、营房和训练设施建设标准化,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队伍配备率达到85%。
  三、森林质量提升
  全旗中幼林面积逐年增大,要加快森林质量提升步伐,积极开展森林抚育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步伐,加强中幼龄林抚育,采取透光伐、卫生伐、合理疏伐、割灌、修枝等措施,做好松土、扩穴、追肥等各个抚育环节,积极申报国家项目,并落实好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加强各级主要通道道路两侧范围内的退化林修复,补植、替换优良乡土彩叶树种,加大抚育力度,提升森林景观效果,同时在山旱区柠条盖度较高的地区实施灌木平茬,通过平茬,实现柠条复壮生长能力。“十四五”期间,规划森林质量提升面积37万亩,其中森林抚育30万亩,灌木平茬5万亩,退化林分修复2万亩。
  四、林草产业体系建设
  林草产业体系建设是调整地区产业结构和林业产品结构的需要,是促进林草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重点打造经济林高标准示范园基地、设施化栽培及观光采摘示范园基地、庭院经济示范村基地、林下经济基地、名特优经济基地。切实推动果品加工业、药材加工业、枸杞加工业、柠条饲料加工业、林下经济种养殖业向着规模化、专业化、精深化方向发展。在现有经济林发展基础上,重点发展以苹果、梨、123小苹果、杏、李、红枣、契丹香果、山楂、酸枣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白彦花镇、乌拉山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大力发展以小苹果、契丹香果、梨、酸枣等为主的经济林,明安镇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发展山楂经济林,苏独仑镇和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依靠先天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发展合适的优质果树经济林。同时充分利用农村牧区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发展庭院经济,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突出区域特色和规模效应。计划到2025年,精品经济林基地保持在2万亩左右,庭院经济种植达3万株,经济林经营方式向采摘园、农家乐、民俗村、旅游观光、农事体验等方面发展。
  五、乌梁素海近流域乌拉特前旗河套灌区末端生态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
  环乌拉特前旗打造绿色生态交通廊道,切实提升旗内主要交通要道周边绿化水平,增加绿化层次,丰富整体色彩和景观属性,营造清新绿色的感官体验。
  通过基础设施配套、林带两侧铺设水泥预制板围堰、补植补造、树木修剪、涂白、浇水、除草、枯死木及林下杂物清理等措施,对乌拉特前旗境内的主要干道在现有绿化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涉及道路包括110国道(萌业至公庙机场路)、G6高速公路(公庙出口环岛至乌拉山出口,以及刁人沟西山坡)、公庙子机场路、防洪堤公路(三湖古渡到215省道交叉路口)、西佘线、公沙公路(公忽洞到奶牛产业园)。
  六、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科技推广
  加大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力度。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建设模式,推广面积42000亩。其中优良树种、品种推广面积2000亩,重点推广小杂果、胡杨、柽柳、枸杞等;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推广面积10000亩,重点推广沙区、山旱区抗旱造林技术、盐碱地造林技术,从而使盐碱地、沙区和山旱区得到有效治理;工程造林技术推广面积30000亩,重点推广冬贮苗等水造林、沙地飞播造林综合配套技术等。
  (二)种苗繁育体系建设
  抓好乡土树种的繁育、推广、良种审认定及经济林优良品种的引进、驯化工作,做好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建设任务;加强全旗种苗检验能力建设,林木种苗自检率达到95%以上,林木种苗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全旗林木种苗信息建设,建立以旗内自主调剂与市场引导销售相结合的林木种子供应体系,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国有、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到2025年,全旗育苗面积稳定在3000亩左右,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三)基层林业工作站和草原监管队伍建设
  到2025年,全旗11个苏镇林业站全部实现网络化办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6个苏木镇林业站达到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标准,配备交通工具、资源管理设备、科技推广设备、森林防火设备等工作器械,全面发挥基层林业站在政策宣传、林业发展规划制定、资源管理、林政执法、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及防火、生产组织等职能作用。建立规模为20人的草原监管队伍,配套交通、通迅及技术装备。
  (四)林地草地资源管理
  加强林地林木草原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制度,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足额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恢复费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协同综合行政、公安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非法活动坚决制止,依法查处,始终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严格规范林草地使用审核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坚决制止不按法定程序审批和乱征滥占林地、草原行为。四是严格落实林地、草原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对违反法定程序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完善林草资源管理体系。一是完善旗乡两级资源管护体系和管护制度,建立智能化管护平台,强化和稳定管理队伍。二是加强林草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完善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效整合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职能,明确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形式、执法区域。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确保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达到基本标准和规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各资源管理部门加强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保密管理,实现资源管理信息共享。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全面加强各级组织领导,确保生态建设有序进行。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森林和草原生态建设考核奖惩机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新时期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是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动力问题、长久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的根本举措。要充分发挥林长制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夯实林草保护发展的制度基础,为建设绿色美丽乌拉特前旗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力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生态保护和建设秩序,加强林地、沙地、草原、湿地保护,加强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林木采伐、木材加工等监督管理。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和严格依法惩治乱挖乱占、私开乱采、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等各种破坏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建设成果。
  三、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生态生产力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切实增加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全旗生态生产力水平。一是积极开展生态安全建设相关的科技攻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交流和合作,开展针对全旗实际的盐碱化立地条件造林困难、草原荒漠化退化严重、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技术研究。 二是建立科技示范体系,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入户、基层科技培训等方式,大力推广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加大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各级科技推广机构,提升科技推广能力。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我旗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延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奖补机制,争取和逐步推进生态效益补偿和补贴。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下的森林、草原等保险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把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生态建设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作用,宣传国家关于生态安全建设的方针政策。建设和完善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扩大群众对生态建设和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民爱绿护绿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