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菅海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关于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保护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田防护林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农田小气候、保障粮食高产稳产等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保护,我旗出台了《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防护林管理的通知》(乌林长办发〔2024〕1号),明确农田防护林由所属苏木镇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非林地上农田的渠、路、堰坝上的林木、公路、堤岸两侧的护路护岸林、沙化土地上营造的防风固沙林网、林带均纳入防护林管理。对于您提出的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我们正在组建林草执法队伍,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下一步,我旗将积极进行农田防护林建设,依托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统筹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田防护林管理,全面推行各级林长制,认真贯彻执行旗林长制办《关于规范非林地上的防护林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全旗范围内构建林草湿全面覆盖、职责明确、林有人造、树有人管、配合紧密、监管有力的管理责任体系。
此复
联系单位: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乌力吉巴雅尔
联系电话:3262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