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励资金)分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扶持我旗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调优农牧产结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3号文件研究,同意旗乡村振兴局提出的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的分配办法,其中,21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分配为:新安镇70万元,先锋镇70万元,苏独仑镇70万元。1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基础设施短版项目,具体分配为:新安镇90万元、乌拉山镇10万元。
现将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1日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06室
联系人:陈玉军(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监督电话:3211509
平台监督电话:12317
邮箱:wqqfpb@126.com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