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三居圪卜矿区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三居圪卜矿区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矿区西距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1km,西南距乌拉特前旗旗政府所在地乌拉山镇约88km,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9°37′01.11″—109°37′07.76″;北纬:40°48′29.13″—40°48′36.93″。花岗岩矿区共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0363Km2,赋矿标高1460-1414m,设计生产规模为3.0×104m3/a,矿山服务年限为3年,产品方案为花岗岩石材荒料。建设项目投资为1350万元。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以使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采矿作业的露天采坑和废石场、工业场地、道路扬尘。
2、生活污水和生产过程中的采坑涌水。
3、采矿废石、生活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
4、施工期、运营期的机械噪声。
5、采区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采坑涌水处理后回用于采场洒水抑尘;生活污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定期有环卫部门清掏,不外排;
2、采矿区、工业场地及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4、项目采矿废石规范堆置于废石场;生活垃圾及污泥统一收集处理;
5、项目对采场和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和工程措施,加强水土保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生态恢复措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后,对环境影响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可达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若有其他问题或需索取补充资料,请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评价单位联系。
七、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栋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宁
联系电话:13904745180
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
邮 编:014427
评价机构: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伟光
联系电话(传真):0471-5194576 邮 箱:56108859@qq.com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巨华世纪城聚泽园5号楼 邮 编:010010
内蒙古栋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