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破碎系统1005万t/a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名称:选矿厂破碎系统1005万t/a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3)工程总投资61000万元。
(4)地理位置: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石 1005 万吨/年选矿工程位于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儿嘎查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管辖。
(5)建设规模:建设一条年处理矿石能力为1005万吨的破碎筛分生产线。
配套建设3号尾矿库库址位于选厂东北侧约
(6)产品方案:该矿产品方案为粗精矿351.75万t/a,粗精矿TFe27%(技改前TFe19%),干选废石653.25万t/a。
二、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粉尘,运输道路产生扬尘,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产生尾矿扬尘。破碎筛分系统配套除尘系统,加强道路维护、控制行车速度;尾矿库采用水封抑尘,水封不到的地方,及时洒水。
⑵固体废物: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选矿排出的尾矿和废石。尾砂由管道输送至尾矿库中集中堆存,尾矿库防渗、防洪;干选废石用于一部分修筑尾矿库、铺设道路,一部分销售给石料厂,剩余的排至废石场,废石场采用定期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
⑶废水:本次技改工程不涉及排水。
⑷噪声: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选厂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主要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加防震垫等隔音减噪措施。
(一)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为有效控制和减轻尾矿库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场地的规划,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材料运输线路尽量控制在同一线路上。
(2)施工时注重植被保护;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平整和恢复施工扰动破坏区域的土地功能。
(3)建筑废弃渣石应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置。
(4) 各种施工作业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严禁施工人员等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特别要注意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繁殖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减缓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措施可行。
(二)工程运行期、服务期满后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
(1)主要以加强尾矿库排尾管理,尽量保持尾矿库表面湿润控制尾矿扬尘,在尾矿库表面干燥面积增加时,干燥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冬季停产季节干燥面采取覆盖抑尘网辅助抑尘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尾矿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再加上尾矿库远离居民,对居民生活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抑尘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尾矿库扬尘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措施可行。
(2)尾矿库服务期满后,整理边坡,使边坡稳固化,表面覆土
本工程采取的尾矿库生态恢复措施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其它有关矿山生态保护要求,措施可行。
(1)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破碎系统1005万t/a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巴彦淖尔市和乌前旗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2)对于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排放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破坏可控制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符合评价要求。
综上所述,按照可研设计和环评要求配套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对于以上公众参与公示内容以及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六、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电话:15714888894
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保护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东路巨华世纪城聚泽园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24730218
电子邮箱:561088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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