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9月2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2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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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神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超净高纯试剂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神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6000吨超净高纯试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来源于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搞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各类型运输车辆排放尾气。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①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
②施工前先修建施工围墙和道路旁绿化带;
③对土石方临时堆场及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等)修建维护设施;
④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并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作业;
⑤对土石方转运及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口设置防尘措施;
⑥土石方及建筑弃渣等运输车辆、车厢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
⑦对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清扫、降尘,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并限速,减少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洒漏;
⑧对汽车尾气,主要是通过车辆限速、限制使用农用车辆及尾气超标车辆来进行控制。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施工期生产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本项目白天施工,在施工厂界设置隔音围挡,车辆往来减低车速,减少鸣笛的方法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
4、固体废体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土方开挖、施工砖、砂石料等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臭气,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弃渣及时回填,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装卸过程及罐区储存过程。 原料及产品装卸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会挥发废气,但通过加强管理并在卸料臂管及产品装车管道设置阀门,能得到有效控制。 罐区储存产生的废气经吸收塔收集后由塔顶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由于循环冷却水采用纯水、锅炉采用超纯水,不需定期排水。本项目排水仅为生活污水和超纯水设备产生的高盐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生产车间隔声,基座减震,定期检查维护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固废:超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内蒙古神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氧化锆特种陶瓷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神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2000吨钇稳定氧化锆纳米陶瓷粉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来源于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搞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各类型运输车辆排放尾气。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加盖篷布严密遮盖;
②建筑材料在运输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③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
④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⑤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土方施工及运输作业。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的生产用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机用水及路面、土方喷洒水等,这些生产用水均在施工现场蒸发或消耗,不外排。在进行设备及施工车辆冲洗时应固定地点,不允许将冲洗水随时随地排放,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提倡节约用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产生:
①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对固定产噪设备应集中布置,尽量采取入棚操作;
② 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 运输车辆在穿过村庄、经过学校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体
施工期场地建筑废料中除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的钢筋、木材等外,弃土及其它建筑废料应作妥善处理,作为回填料或路基料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理并外运。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梭式窑排气筒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经管道收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排气筒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经管道收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5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生产车间上料采用真空上料机,磨制工段采用湿式操作,生产车间全封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采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控制车速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6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生产车间隔声,基座减震,定期检查维护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