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10月2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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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众泰森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石英石和钾长石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桥东区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众泰森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5 万吨石英砂、3 万吨钾长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生产设备基础所需的建筑材料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并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2)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现有水冲厕所经化粪池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
(2)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中午和晚上施工;
(4)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4、固体废体
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当地执法部门要求进行处置;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原料粒径为0~50cm,不含水,不易起尘,主要矿物成分是SiO2,装卸废气经封闭生产车间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原料上料废气经封闭生产车间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 条生产线的鄂式破碎机、筛分机、砂机、分级筛进行封闭设置,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每条线4 个,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每条生产线配套1 台)处理后,合并于1 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筛分后物料出料颗粒物经封闭生产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色选、出料、运输颗粒物经封闭生产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
本项目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沉淀池内产生的沉淀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建筑材料企业;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建筑材料企业;生产车间内收集的沉降颗粒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建筑材料企业;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溢凯元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资源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白彦花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溢凯元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收集危险废物5万t/a,最大暂存量为1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并对产生的粉尘及时清扫;
(2)开挖土方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3)建筑材料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4)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依托厂内白彦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22:00~6:00期间施工,施工避开午休时间;
(3)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板。
4、固体废体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定数量的废弃装修垃圾、包装袋等。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酸性危险废物和有机危险废物液体的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危险废物暂存车间采用微负压设计,在1#货架(酸性废液存储区)和2#货架(有机废液存储区)的上方分别设置2个集气罩,尺寸分别为:25m×2m、25m×3m,集气效率为95%。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集在一起通过“碱液喷洗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的处理全部依托厂内的白彦花镇污水处理厂。
3、防渗工程
本项目①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做法:自下而上分别为30cm黏土夯实后,铺设2mmHDPE土工膜再铺设20cm混凝土; 满足渗透系数K≤1.0×10-10cm/s;②围堰、裙角防渗:将底部HDPE土工膜必须延伸至侧面50cm横向锚固。满足渗透系数K≤1.0×10-10cm/s;③导流沟、事故池与地面、围堰、墙体裙角等均做一体化防渗。满足渗透系数K≤1.0×10-10cm/s;④雨水收集池:底面进行防渗处理,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要求;⑤进厂道路:底面进行防渗处理,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要求。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叉车和风机。运输车辆和叉车在厂内禁止鸣笛,风机设减震基础并加消声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碱液、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碱液、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盛装于防渗胶袋装,暂存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与回收后的危险废物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