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传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干排节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处理原矿90万吨,最终年产铁精粉3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运输干水泥等易起尘的原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车辆,并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车库,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4)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减小道路扬尘,减小植破坏;
(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帆布覆盖减少产尘量。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2、废水
施工期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粪车拉运至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排入厂区外环境;生产用水经施工区临时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周边外环境;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鄂破工序设置1个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P1;细破工序设置3个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P2;筛分工序设置3个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P3;磁选工序设置2个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P4;干选厂粗精矿堆场、原矿堆场和水选厂粗精矿堆场新建防风抑尘网;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选矿工艺产生的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隔声、消音、基础减振、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破碎系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废石送至干选废石堆场,不外排;尾矿排入扩建后的尾矿库内;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