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5月16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6 17:1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516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5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16日-20225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硫酸储罐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源通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在公司原有硫酸储罐东侧由南向北依次建设 4 台 5000 吨 93%硫酸储罐,项目建成后,新增 2 万吨硫酸储存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现场周边砌实体围墙,围墙高 2.5m,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降尘,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运输管理,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

3)施工工地道路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部裸地防尘措施。

4)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

2、废水

主要由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两部分组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中含有一定量油污,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公司内部卫生间。

3、噪声

为降低噪声的影响,要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频率,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固体废体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建议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类如钢筋、不可回收类如废弃的辅料包装材料、废混凝土、废石料等,应分类进行处置。如钢筋进行收集集中出售,废弃的辅料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混凝土、废石料用于场地低洼地带回填

运营期:

1、废气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及其它污染物,需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规定的排放限值。

2、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无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无新增。

3、噪声

1)充分应用噪声的自然衰减特性,采取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及利用建筑物屏蔽等措施减少噪声;

2加强隔音措施:在设备周围设置围障,如罩棚、挡板等;

3对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或将其设置于坚硬的基础上、加装减振垫子减少噪声;

4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量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减少夜间作业;

5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4、固体废物   

1)企业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2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

3企业应在硫酸罐区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

4危险废物产生后,企业应做好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

5企业应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申报、转移联单等相关手续,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做好跟踪管理,建立管理台帐;

6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乌素图勒河河道下游及白彦花镇的乌兰不浪沟、呼和布拉沟、达日盖沟,东大沟和乌布拉格沟河道下游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乌素图勒河河道下游及白彦花镇的乌兰不浪沟、呼和布拉沟、达日盖沟,东大沟和乌布拉格沟河道下游共修建蓄滞洪区 6 处,共计蓄滞洪池 15 座,总库容 989万 m³;蓄滞洪池进出口防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保措施

①优选最佳设计、施工方案,防止垃圾、弃渣流入水体。

②施工作业区:工程应采取封闭形式施工;避免雨天作业,施工时剥离表土分层堆放,进行苫盖及设置挡墙;弃土不得随意倾倒,做到日产日清,剩余多余土石方运到政府制定地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清理、覆土、播撒草籽恢复植被,恢复临时占地面积4.02hm2。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及施工路线,不得随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整地及植被恢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减少噪声。

施工废水机械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期间有村庄的利用旱厕,没有村庄利用的设置一座移动式水冲厕,施工结束后清掏。生态保护措施见生态保护措施图。

 

2、运营期环保措施

①对蓄滞洪池边坡进行土地整治,边坡不高于25度,选择沙打旺和披碱草等;

②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迹地进行土地整治措施,包括清理、平整和回覆表土,种草造林植被恢复,草种选择沙打旺和披碱草,树种选择拧条籽;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种植草种选择沙打旺和披碱草,树种选择柠条籽。

完工后进行土地整治对沿线植被恢复措施进行定期巡检,及时补种,以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后期加强管护。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