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12月1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12月1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传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安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细蜡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建设单位:内蒙古安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1座生产车间,共建设3条精细蜡生产线,1#精细蜡生产线年产6000吨精细蜡、2#精细蜡生产线年产6000吨精细蜡、3#精细蜡生产线年产8000吨精细蜡,总计年生产2万吨精细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时应将表土层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场地建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液体原料蜡储罐、化蜡釜、混料罐挥发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为密闭储罐,3台喷雾冷却塔均为封闭装置,收集的废气分别经1台布袋除尘器(共3台)处理后,由同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煤与灰渣储存于封闭库内;无组织、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台1.5t/h生物质导热油炉和1台2t/h生物质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台布袋除尘器(共3台)处理后,由同1根35m高排气筒(P2)排放;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排放控制要求。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原料的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过滤白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由白土厂家进行回收再利用。喷雾冷却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混入块状费托蜡内,返回生产工艺再利用。生物质导热油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内,外售周边农田施肥。生物质炉渣,暂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内,外售周边农田施肥。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导热油炉内导热油定期更换,由有资质单位直接更换并清运,在厂区内不暂存、不落地。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联和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锅炉渣综合利用年处理8.76万吨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联和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厂区内1座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厂房为全封闭钢结构,建筑面积为6000m2;本次工程新建1条日处理240吨锅炉渣生产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无废气的产生。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原料装卸、上料在全封闭的炉渣存放区内操作,仅在装卸、上料过程中产生粉尘,在封闭生产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储存过程中不产生粉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破碎机、跳汰机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无组织粉尘经封闭车间沉降后经收集后暂存于集料堆放区,混入产品细砂料出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危废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三)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300MW危废库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建设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占地面积约100㎡,库容约588m³的划分为2个区域,分别为含铅废物暂存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和其他废物暂存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时应将表土层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密封桶+通风装置+活性炭”方式处理后经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的通风装置外排。无组织排放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废铅蓄电池贮存间安装换气扇,如破损及时收集到防腐蚀的PE塑料桶收集并密封,产生的少量硫酸雾经换气扇换气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液通过导流沟槽进入废液池,收集到具盖耐酸耐腐蚀容器中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抽取清运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铅酸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的各项规定。项目所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并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