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申报2014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农牧业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6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财政决定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现将2014年自治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资金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组织申报,申报具体事宜见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