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一、购机准备
购机者需要详细了解乌拉特前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请条件等。根据生产需求,在补贴机具范围内自主选择合适的农机具,并与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二、自主购机
1.购买机具:购机者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完成购机交易。
2.获取发票:经销企业必须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并对机具及其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发票上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无动力的机具免填)、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
三、提交补贴申请
农牧民购机:需准备发票、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户口本、惠农一卡通(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
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需准备发票、机具基本信息单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提交申请:购机者需通过手机APP等便捷方式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如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所需资料提交至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农机股办公室。
四、资料核验与公示
资料核验: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机具进行核验。核验内容包括购机者身份信息、购买信息、机具信息、惠农一卡通账号(社保卡)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真实性承诺:购机者需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公示: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农机管理部门提出。
五、资金兑付
农牧部门在公示完成后,向旗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旗财政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农牧部门通过办理系统导出补贴花名册,与旗财政、编办等部门核对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发送至乡镇录入财政民生系统--推送旗财政局--提级推送至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审核再推送至市财政局--推送至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拨付到购机人一卡通。
六、机具核验
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安装类为重点核查机具,逐台核验。当年个人总补贴额超50万元、生产经营组织总补贴额超100万元的列入重点机具核查范围。单台补贴额度在5万元以上机具为重点核查机具,按照20%的比例抽查核验。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风险可控度高无需牌照管理的机具按10%的比例抽查核验,签发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机具核实登记表。涉嫌违规的,及时组织调查并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移交严处,因违规处理无法办理认购,造成购机者损失的,由违规主体负责。
七、注意事项
政策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购机者需及时关注政策变化。
违规处理: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乌拉特前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