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扶持我旗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调优农牧产业结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4号文件研究,同意旗乡村振兴局提出的自治区第三批衔接资金551万元的分配办法,该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安全饮水改造等项目,具体分配为:先锋镇58万元、新安镇73万元、明安镇100万元、白彦花镇38万元、大佘太镇56万元、西小召镇56万元、额尔登布拉格苏木170万元。
现将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8日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06室
联系人:王靖宇(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监督电话:3211509
平台监督电话:12317
邮箱:wqqfpb@126.com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