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的公告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巴财农[2023]316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旗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6万元。并根据《乌民委发[2023]17号关于分配乌拉特前旗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请示》及《乌政字[2023]45号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对分配乌拉特前旗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批复》文件要求,现将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批复情况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乌拉山镇三湖村道路硬化工程,安排资金48.5万元。
二、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山上片储草棚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7.5万元。
监管单位: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12317
地 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6楼
邮 箱:wltqqmw@163.com
公告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4日
附件:巴财农〔2023〕316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