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设立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乡振发〔2023〕36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乡振发[2022]16号)文件要求,光伏收益金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优先按需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就业而设立的公益岗位使用。
经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反复摸底排查,共有9个苏木镇1个农场排查出131户(个)可设立公益性岗位,其中:脱贫户85户(个),监测户46户(个)。
经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设立光伏收益金公益性岗位的务工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年收益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执行。工资按季度发放,工作期限暂定12个月,既从2023年8月1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结束,期间有因故退出的,可以对务工人员进行调整。
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乌政字〔2023〕290号文件批复,同意使用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设立公益性岗位。
现将使用卧羊台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金设立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8日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06室
联系人:陈玉军(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监督电话:3211509
平台监督电话:12317
邮箱:wqqfpb@126.com
附:2023年度乌拉特前旗光伏收益金设立公益性岗位名单明细表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