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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24011755193F/2024-002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乌政办发〔2024〕22号
成文日期 2024-05-30 公开日期 2024-05-30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乌拉特前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24年05月30日 编辑: 王彦鑫 来源: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苏木镇、农牧场,旗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保障全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研究,决定成立乌拉特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巴音毕力格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主任

  何  强      旗教育局局长

  斯庆巴图     旗残联理事长

  毕希日勒图    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海龙      旗教育局副局长

  刘旭飞       旗卫健委副主任

  李  柱      旗民政局副局长

  侯  建      旗农科局副局长

  乔晓霞      旗残联副理事长

  郭  勇     旗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强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医疗、康复、社会等方面专家开展评估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入学安置做好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调整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旗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委员会下设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教育局、卫健委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联、民政局、农科局(乡村振兴局)、旗特殊教育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请各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至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祁,联系电话0478-3606659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对全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残疾儿童入学做出评估鉴定,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及个别化教育建议。

  2.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咨询、引导和服务。

  3.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4.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咨询、评估和安置工作。

  5.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就业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等相关工作。

  附件1.乌拉特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办法

  2.乌拉特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建议书

  乌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政策解读:《关于成立乌拉特前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政策解读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乌拉特前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