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24011755193F/2024-024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 |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乌政发〔2024〕2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公开日期 | 2024-11-2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关于报送乌拉特前旗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现将《乌拉特前旗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随文呈报,请予以审阅。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乌拉特前旗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我旗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乌拉特前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压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全旗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一)食药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日益完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监管职责,构建旗、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将全旗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B、C、D级,按层级对应的原则匹配了548名包保干部。初步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
(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执法检查方面,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抓手,完成各类食品药品执法检查5900余户次,出动执法车辆1600余车次,人员2000余人次。累计查办食品案件134件,罚没款金额118.3万元;药品案件6件,罚没款金额4.6万元;医疗器械案件23件,罚没款金额28万元;化妆品案件19件,罚没款金额4.2万元,已全部结案。二是风险管控方面,认真履行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智慧监管”等方式,依托风险管控平台,构建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截至目前,全旗流通环节入驻风控平台938户,餐饮环节入驻风控平台710户,特殊食品入驻风控平台18户。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对辖区内71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率。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车辆89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58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共计19.03616万元。三是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完成各类节日、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任务,累计出动食品安全保障人员70余人次,食品安全检测车9台次,完成食品安全快检387批次(快检车207批次,快检室180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四是肉类产品常态化监管方面,坚持不懈抓好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基础,检疫监管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性格局。截至目前,全旗产地检疫动物共计423614头,其中猪122855头,羊290806头,牛2953头,鸡7000羽。屠宰检疫动物共计202412头,其中猪6620头,羊195763头,牛29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9.5吨。五是食品抽检方面,按照每千人4批次的要求,制定全年1032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完成抽检1036批次,其中合格1005批次,不合格31批次,已全部核查处置。六是药品监管方面。目前,全旗现有药械类经营商户86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6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98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42家)。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持续保障,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420家次,责令整改34家、立案查处48家。同时,加强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对2024年回收的约1万盒、1.28吨过期药品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有效建立食品安全源头污染治理可追溯体系。一是实行常态化监管与各类专项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定量检测301批次,任务完成率100.33%,速测22998批次。二是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农药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市场等专项检查422家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持续打击违法使用国家禁限用药物和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行为,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13家,排查安全隐患10处,实地核查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23份,对全旗4家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建档备案。四是组织科教、种植、畜牧等方面技术专家对种养殖大户开展用药指导和绿色种养殖技术培训51场次、77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全力营造食药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一是以“四个最严”为标准抓好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业态开展拉网式巡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食药安全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标语等媒体和“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5·25护肤日”“6·26禁毒日”活动等契机,广泛开展食药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餐馆等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13次,参与群众29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张(册)。三是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目前,全旗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80%,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开放“互联网+明厨亮灶”端口等渠道,积极调动家长共同参与学生食堂管理、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校园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旗将继续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目标和“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求,狠抓落实,依法监管,筑牢底线,确保食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稳中有进。
(一)以日常监管为重点,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扎实开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安全、药械经销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断强化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小”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科技创新等方面树典型、抓示范、做引领,努力完善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以创新监管为重点,加强食药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原则,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三)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确保食药安全。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挖掘大案要案办理潜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四)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旗委、政府总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高效完成包保督导工作,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引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