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5 16:3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2021年度,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处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信息更新维护等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审核把关,明确信息公开类别、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三是完善公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重要活动信息、业务办理流程等,公开形式以网上公开为主,以印发文件、接受咨询等其他形式为辅。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在乌拉特前旗政府网站公开外,还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在服务窗口派发宣传单、接受电话、来访咨询、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多种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在乌拉特前旗政府网站上将乌前旗人社局组织领导机关、工作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人事考试等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二是在机关公开栏内及时公布局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动态;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及时公布人社局重要工作动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好,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牢固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规范化制度化亟待完善,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

      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依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