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1-01 10:1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2019年,旗住建局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旗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晰、流转顺畅,公开内容和时效符合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条目30余条,包括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等工作进展、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决策、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重要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开。通过“乌拉特前旗”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三)政策解读情况

  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以图文并茂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内容。

  (四)回应关切情况

  及时回应关切,积极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答疑解惑,畅通咨询和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信息公开领域的涉法涉诉案件,做到早研判、早分析、早论证、早应对,确保有关切即回应。

  (五)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住建行政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乌拉特前旗住建局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以项目化开展督查督办,确保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局党委对政务公开领域发生的作风效能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办件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答复流程不够规范,处理环节存在缺失,时效意识不强。部分主动公开事项更新不够及时。改进措施:实行法律顾问与局法治专员双把关,对依申请公开件从受理后即开展时效督办,杜绝超期情况发生。主动公开事项,确保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或更新。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解读不准、把握不严。改进措施:开展全覆盖的信息公开条例、案例宣贯,及时通报败诉或被撤销的案例,杜绝因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或适用法律部严密等问题导致的差错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