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0 09:5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总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拉特大街水利局817办公室,电话:321396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局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二)完善公开载体。认真编制和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更新上传,做好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拓展公开渠道。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公开局年度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我局水利相关工作,提高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四)抓好人员管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内容,熟悉信息公开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需求和上级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群众参与意见征集积极性不高,宣传和社会互动较少。二是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重点研究,分类施策,全面促进水利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培训,强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确保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有股室负责、有专人实施,指定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工作。信息公开发布前先由局办公室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公开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全年未在互联网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发布标密信息,未传输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并未在网站发布。

乌拉特前旗水利局

2020年1月9日